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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雅馨】 1993年美國國家衛生院建議所有新生兒應在出生後3個月內接受聽力篩檢,且最好是在出院前完成,針對未通過初步篩檢者,則必須做進一步的“聽性腦幹反應檢查”;緊接著,新生兒聽力協會在1994年建議所有聽障兒應在出生後3個月內被診斷出來,而且需在6個月大之前接受聽能復健;如此才能避免延誤正常的語言及身心發展。 認識聽力篩檢 你知道嗎?人類的聽力在出生時就已發展完全。它並不像視覺、運動、智力等發展是採取“漸進式”的模式;聽力對寶寶的健康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因此,如果你太晚發現寶寶聽覺障礙的問題,那麼將會嚴重地影響到寶寶日後的語言、身心等發展! 台北榮民總醫院耳鼻喉部耳科主任蕭安穗說:「目前根據美國1999小兒科醫學會Policy statement及Joint Committee on Infant hearing的建議,希望可將聽障的辨認提早至出生後3個月內,以及復健治療年齡提早至出生後6個月以內。因為早期聽語復健對雙側性聽障尤其重要,在歐美等先進國家,大多數醫院已將新生兒聽力篩檢列入常規性檢查之一。」 蕭安穗主任緊接著表示,新生兒先天性雙側重度感音性聽障之發生率約為1/1000,如果加上中、輕度或單側性聽障,那麼發生率將高達3/1000左右,這樣的數字就醫學觀點來看,顯示“先天性聽障”則屬常見疾病。且聽力篩檢應該算是篩檢中最安全、最無副作用的檢查,且檢查時間相當快速、方便。所以家長們更不該忽略“聽力篩檢”對孩子的重要性。 誰會是聽障高危險群? 常見的聽障的高危險群包括: 1.家族史有先天性或遺傳性感音性聽障。 2.有子宮內感染之病史,如先天性梅毒等。 3.高膽紅素,超過或達到換血臨界值。 4.出生體重小於1,500公克之早產兒。 5.曾得過細菌性腦膜炎或腦炎。 6.顱、顏面畸形者。 7.週產兒時期或新生兒時期有嚴重缺氧病史,如持續性胎兒肺高壓循環、生產窒息。 8.使用潛在性耳毒性藥物超過5天。 9.插氣管內管超過10天。 不過,蕭安穗主任卻表示,面對疑似聽障高危險群患者,醫師、家長很容易去警覺、提早發現寶寶的問題,但是面對非聽障高危險群者,尤其是只有輕、中度的聽覺障礙,此時,唯有透過「聽力篩檢」的方式察覺,否則極有可能不是那麼容易發現。 常見的聽力篩檢方法 1. 變頻耳聲傳射檢查(OAE) 蕭安穗主任說:「這屬於一般性檢查,其檢查方式為將一耳塞入適當的小耳塞,然後給予刺激,這時檢驗者會記錄其結果,得知結果以後,會再重複上述動作於另一耳,並記錄。」 第一次篩檢若未能順利通過者,則盡量找時間,予以2次以上之多重篩檢,直至嬰兒出院之時。原則上會盡量篩檢3次以上之耳聲傳射均未過關者(至少測試2次以上),才予以轉介門診追蹤。 2. 自動聽性腦幹反應檢查(AABR) 由於AABR較不會受新生兒外耳道胎脂之影響,故偽陽性會較低;不過由於其機器費用較高,所以不見得所有的醫院都有此儀器。 避免噪音傷害你的聽力 對於年齡更小的幼兒,家長應採取適當的措施,盡可能的協助他們並且保護他們的聽力,只要積極採取各項聽力保健措施,噪音就無法對聽力造成傷害,孩童也才能夠充分運用聽覺管道做各類學習活動。 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聽覺對以後語言的發展相當重要,罹患聽覺障礙的患者若能越早復健,對於日後的語言發展能力將會越好,經過早期的治療,或許以後也不一定得要到聾啞學校上課,也能夠回歸正常的班級上課。 此外,醫師會建議如果寶寶的聽力出現問題時,醫師會希望他能在6個月大左右時就能進行矯正,但是由於這年齡的寶寶還太小,所以極可能會出現配戴上的問題,因此,在臨床上會建議他至少應在1歲左右前進行矯治。此外,助聽器也應每1~2年更換一次,且聽力檢查也應每年進行評估。 最後,蕭安穗主任語重心長的表示,也許我們會覺得只要500元就能聽力篩檢是很合理的,但是對於某些人而言,卻是一個負擔,因此,如果政府能夠補填「新生兒聽力篩檢」這部分,將所有的新生兒都能列入這項檢查,那麼對於家長、孩子而言將會是很一項很好的福祉。 【更多精彩內容請見2007年10月號媽媽寶寶雜誌P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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