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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市東山里長曾文聰(左)與該里瘖啞人士田丁山(右),在該里東山路一帶除草。(張南詠攝)
中國時報 2008.01.29張南詠/南投報導
住在南投市東山里「墓仔埔」附近的1名瘖啞人士,因酒駕獲南投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檢察官裁定服義務勞務40小時,該署觀護人林宗材廿八日到場監督執行,東山里長曾文聰還全程陪同除草,為社區共同付出心力。
該名瘖啞人士是低收入戶,平常靠拾荒為生,去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在草屯鎮敦和宮附近喝4瓶米酒,騎機車返家途中,撞到路旁自小客車而被警方查獲酒駕。
檢察官體恤他生活貧困,裁定40小時義務勞務,觀護人最近才通知前來報到,才知是名瘖啞人士,雖經比手畫腳一番,仍不得要領,田後來掏出身上證件,林宗材好不容易聯絡上已出嫁的妹妹及曾文聰前來代為溝通。
曾文聰雖非南投縣觀護志工協進會志工,受地檢署觀護人之託,代為執行義務勞務案;昨天兩人在轄區東山路口等地除草,不一會兒功夫,雜亂的環境改善不少。林宗材指出,本來獲緩起訴被告完成義務勞務後,還要繳交心得報告,但該名瘖啞人士顯然不識字,心得報告就免了,但義務勞務仍得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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