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陳明金、吳在權指欲自食其力的聾人向政府商借地方擺賣自製工藝品,及要求當局提供社工協助,屢遭拒絕,要求當局解釋。

  兩議員指出,政府零八年施政方針中提及,“政府將繼續以扶持弱勢社群,讓殘疾人士盡量發揮天賦的潛能,提升生活和就業技能。”


  有一百多名聾人會員澳門聾人(成人)特殊教育協會六年前學習製作手工藝品,他們的產品在不同的場合都受到歡迎。


  這一班希望自食其力的聾人要求政府在適當的地點安排一個攤位,供他們銷售自製的手工藝品。


  二零零五年,這批聾人寫信給行政長官表達了願望,行政長官作了批示,信件轉到了民政總署,但民署所提供的是人煙稀少的亞婆井街,又或者是水塘公廁旁邊,後來竟然要安排聾人到路環山頂擺賣。零六年有私人機構願意借出場地供他們展示手工藝品,月租一元,月管理費五千元。該會於同年初向社工局申請派出社工協助,社工局拖了近一年才回覆,不批准有關申請。


  去年三月,該會有意在澳門回歸祖國八周年的時舉辦慶回歸聾人手工藝展,要求約見文化局局長,希望能借盧家大屋辦活動,一名處長接待時明確表示,不可能在盧家大屋辦活動。該會為此也曾向文化局﹑社工局﹑澳門基金會申請資助,但均未獲批准。


  最近,該會再次寫信給行政長官表達他們的希望與要求,行政長官很快批覆並表示由社會文化司跟進。


陳吳兩位議員稱,由行政長官的快速回應,令人聯想到文化局、社工局等政府部門的行為,他門向當局提出質詢如下:


  1.社工局對該會申請社工協助,拖了近一年才作拒絕回覆,原因為


何?社工援助計劃的標準是甚麼?不批准資助的理由又是甚麼?


  2.文化局管轄的地方一大堆,是否真的找不到一個供聾人擺工藝展的地方?盧家大屋平時只能辦甚麼活動?文化局﹑澳門基金會,每年撥出的公帑,真正的弱勢社群得了多少?拒絕該會的資助申請,是否只是因為當局斷定他們的活動帶有商業行為?


  3.參照許多國家和地方的經驗,對殘疾人開展的手工藝文化產業,都是由政府牽頭支持的。澳門政府既然已認定扶持弱勢社群,讓殘疾人士提升生活和就業技能,是施政的重點之一。政府有否考慮將政策上的條文具體落實?長遠來說,當局有否考慮設立一個專門為社會弱勢群體而設的永久性藝文館或展銷廳,長期展銷如智障、聾啞、失明、囚犯等人士的手工藝製品,為此類弱勢社群創造生活出路?


 


出處:華澳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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