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台北縣利姓男子去年除夕夜在家中煮粥,因為使用瓦斯爐不慎氣爆引發大火,不僅燒死自己的親哥哥,還燒死樓上3名鄰居,造成4死3傷慘劇,被板橋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板橋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認為,被告為中度智能不足兼瘖啞人,行為無辨識能力,判決無罪,因利某已被安置於療養院,不必另外諭知監護。
去年1月25日除夕夜近9時許,32歲患有中度智能不足的利某,在住處後陽台使用瓦斯爐煮粥,因未點燃瓦斯爐,造成瓦斯外洩,第二次點燃時引起氣爆,不僅將自己燒傷,還燒死逃避不及的大哥,火勢及濃煙一路蔓延,從天井竄出,波及6樓等住戶並奪走3名民眾的性命,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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