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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聞社記者林敬傑臺北1日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照顧聽損退伍袍澤,凡聽力損失在45db以上、110db以下榮民,憑榮民證、健保合約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及聽力圖,每2年(80歲以上者得每年)可向各縣市榮服處、榮家申辦免費配發助聽器乙次;若申請現金補助者,則須提供郵局帳號及發票正本,本(103)年度現金補助金額以每具新臺幣2,395元為限。
退輔會表示,本月起每2月至少1次派專業人員至各榮服處、榮家提供巡迴服務(金門及澎湖每半年1次),巡迴服務日期可詢問各榮服處、榮家;去(102)年配發的助聽器,榮民如需售後服務,可逕洽請今年各服務據點辦理。
退輔會指出,今年榮民助聽器服務據點分別設置於臺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1段104號4樓、桃園縣桃園市中山路463號1樓、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6號6樓、嘉義市中山路507號4樓4室、臺南市東區東門路1段358號4樓、高雄市左營區文康路72號、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450號7樓之4及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5號8樓之10等8個處所,可提供榮民前輩助聽器相關售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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