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報導車站無障礙設施普遍不合格,引起交通部重視,允編預算改善,本身就是身心障礙者的徐中雄十七日邀集交通部、營建署、社會司官員,實地會勘豐原火車站。
徐中雄表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在八十五年十一月開始實施,新建公共建築依法應有無障礙設施,舊建築依法也應提出改善計畫,並進行改善,該法實施八多年,「行無礙」還是夢想,日前新竹還有身障者,被當東西貨物搬運,因鐵路局人員交班疏失而被遺忘在車站,各級政府都應汗顏。徐中雄進一步指出,未依法改善無障礙設施,去年全國只有廿七件,高雄市八件最多;還有彰化縣、嘉義縣、台南縣、屏東縣、澎湖縣、連江縣等六縣市未成立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連續違法七年,縣長是否真正關心身心障礙者由此可知,他呼籲身心障礙者年底用選票反制這些漠視身心障礙者權益的縣市長。
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科長吳勝民表示,地方政府是否積極執行,是老舊建物改善關鍵之一,前往地方考核時,還有縣市甚至連改善資料都拿不出來,去年就已將相關缺失提報主計處參考,作為地方補助款評比標準之一,希望能提高改善率。
無任何車站 跨過12門檻
〔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車站擁有完善無障礙設施是身心障礙者能走出家門的第一步,立委徐中雄指出,台灣不但沒有一個大型車站達成十二項無障礙基本設施,還有十三個中小型車站根本沒有無障礙設施。
交通部坦承,經費有限,只能逐步改善。
徐中雄昨帶著電梯專家,檢視老舊豐原火車站是否有辦法裝設電梯,答案是「沒辦法」,該站也還沒有設殘障售票口、剪票口、電話等缺失;由於大台中鐵路即將高架捷運化,台中運務段長蔣東安表示,在高架化前,先在行李房旁設一專用道,由專人協助身心障礙者進出,並同意二個月內提出中部所有車站改善計畫。
徐中雄強調,豐原車站的無障礙設施缺乏是全國一百六十個車站的縮影,依照規定,車站應設進出口斜坡道、殘障服務鈴、售票口、剪票口、電梯、停車位、廁所、電話、導盲磚、盲胞點字機、聽障專用傳真機、地下道及天橋扶手等十二項基本設施。
然而,根據交通部調查資料,全國沒有一個車站完備十二項設施,台北、高雄、台中、苗栗站做得最好,也僅達十一項,台北站缺聽障專用傳真機、高雄站缺盲胞點字機、苗栗站缺殘障電話、台中站缺電梯。
更不可思議的是,香山、三坑、南勢、枋寮、壽豐、豐田、三民、東竹、瑞源、山里、大溪、武塔、花蓮港等十三站完全沒有無障礙設施。
徐中雄指出,光從這些資料,就知道身心障礙者要在車站「行無礙」多困難,更遑論車站空有設施,動線卻完全連接不起來,像殘障廁所設在二樓,卻沒有電梯或升降梯可以上樓使用,或者導盲磚只能到售票口,無法到剪票口。
交通部官員和蔣東安皆表示,預算有限之下,小車站恐怕沒有辦法同步改善,將依旅客量分等級、階段進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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