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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鄭州8月16日消息(記者辛如記 通訊員粵東 馬義賓) 面對“有理說不清”的聾啞夫婦,法官請來手語老師幫忙翻譯,審結了這起“無語”的離婚官司。8月15日,在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法官耐心的主持下,聾啞夫婦重歸於好,原告劉某主動撤回了對丈夫的離婚申請。參與庭審的雙方當事人父母對法官耐心細緻的工作作風伸出了大拇指。


 




原被告雙方在法官勸解下重歸於好



    今年26歲的劉某,家住鄭州市二七區侯寨鄉。她在起訴狀中稱,她與同鄉的張某於1999年經人介紹相識,2001年3月登記結婚,2001年7月生下兒子後,由於雙方婚前缺乏了解,加之均為聾啞人,婚後難以進一步溝通,雙方感情一直不好,經常吵鬧。現雙方已分居兩年多時間。劉某要求與丈夫張某解除婚姻關係,兒子由張某撫養,並依法分割夫妻財產。

    被告張某在接到法院傳票後,由父母陪同找到了承辦法官。張某認為,雖然他與劉某都生活在一個無聲的世界裏,但二人婚後感情一直很好,且兩人已有一個健康聰明的兒子。兒子能夠健康成長是他這個殘疾家庭最大的祈願,他不想孩子沒有媽媽。對過去雙方所產生的家庭矛盾,張某表示儘快改掉自己身上的毛病,以彌補對劉某的過失。張某希望法官能讓妻子劉某重新回到其身邊。

    承辦法官考慮到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都是聾啞人,為確保殘疾人的訴訟權利,法官決定為雙方委託鄭州市聾啞學校的手語老師當翻譯。8月15日上午,承辦法官為聾啞夫婦主持了調解。雙方的父母也到庭參加了調解。

    在法庭上,原告劉某情緒十分激動,她哭著向手語老師比劃,表達對被告及其家人的不滿。經過手語老師的翻譯,法官才明白,原來原告認為自己在婆家沒有半點尊嚴,被告不讓她看電視,不讓她用洗衣機洗衣服,原因是怕費電;冬天天冷了,還不給她買衣服。雙方有點矛盾,丈夫就用拳頭解決。因此,她要和丈夫離婚。

    承辦法官一邊穩定劉某的情緒,一邊適時的教育張某。在法官和手語老師共同努力下,張某當庭表示,願意寫下保證書,保證今後不欺負劉某並對劉某好。劉某看到張某寫的保證書,破涕為笑,主動撤回了對丈夫的離婚申請。5歲的兒子在婆婆的帶領下,撲著跑到劉某的懷抱裏。看到聾啞夫婦重歸於好,承辦法官擦了擦額頭的汗開心地笑了。

    對於這起特殊的離婚案,承辦法官說,聾啞殘疾人是困難群體,法庭擔心他們生理上的障礙而影響他們訴訟權利的行使,因此,法院給予了格外的重視,以保證殘疾人的訴訟權利,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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