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康宜報導】2004/10/30


教育部日前公布「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除整併輔導人員工作費、學生活動費補助項目外,更放寬資源教室補助標準。從過去重度身心障礙學生達八人以上才有補助,改為不論身心障礙程度,只要校內有一名以上身心障礙學生,就可以申請補助,每校補助二十萬元,希望鼓勵各大專院校增建資源教室。
 另外,考慮到國立空中大學的學生流動率較高,不適合年度補助的方式,因此這次要點增列空大補助標準,包括點字業務費、面授手語翻譯費,以及學生活動費三項補助費用,並明訂空大申請補助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前一個月。
 教育部特教小組表示,為增加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人力,往年都開放各校聘用兼職人員,不過,由於兼職人員與正式輔導人員工作性質類似,所以將整併輔導人員與兼職人員補助費用,並放寬聘請輔導人員標準,從過去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達八到十五人,才可設一名輔導人員,改為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數在七人以下,且七人中有重度視、聽障或腦性麻痺者,就能專案申請設置輔導人員一人。
 另外,鑑於過去學校辦理身心障礙學生活動分類補助成效不彰,因此,整併自強活動費、職業輔導費與學生活動費三類費用為「學生活動費」,凡是學校舉辦有益身心障礙學生的各項講座及團隊活動,皆可提出申請,每人補助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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