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3 09:23:19

來源: 本網綜合






 

    近日,有市民向《江南時報》報反映,在鹽城市新客站發現不法社會人員手持所謂的“殘疾人證”,到汽車上向乘客強行銷售物品,引起乘客強烈不滿。


    昨天下午4時許,記者在鹽城市新客站以乘客身份坐上一輛長途汽車,發現不少中老年婦女在車窗外或進入車內向乘客銷售飲食物品,另有一些賣快餐的人員佔坐在座位上,在這些小販不厭其煩地兜售中,一名中年男子快速走進車內,將手中一摞印刷粗糙的小冊子人手兩冊,逐個發到乘客手中。記者發現,這些小冊子價格均為兩元,內容多為花邊新聞,封面上寫有“鹽城市殘疾人聯合會”等字樣,據小冊子背面介紹,該印刷品係在殘聯支援下,由殘疾人在各報刊上摘錄的消息。該男子拿出一張印有“殘疾證”字樣的膠塑過的白紙向乘客顯示其為聾啞人,見到“殘疾證”,大多數乘客紛紛掏錢購買小冊子,不願意購買的,該男子就一直伸著“殘疾證”不走,直到乘客掏錢為止。記者看到,該“殘疾證”上沒有姓名、編號及相片,下角蓋有一個模糊不清的紅印章。


    對此,記者採訪了鹽城市新客站和鹽城殘疾人聯合會,新客站方面表示,該站禁止任何進入停車場的銷售行為,部分伺機溜進停車場的不法分子一經發現,工作人員一定會將之清理出去。鹽城殘疾人聯合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殘疾證是由中國殘聯統一制發的折疊本式的證件,封面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字樣,用來證明證件持有人殘疾及其殘疾類別、等級的專用證件,該證件由省級殘聯統一編號,裏面有持有人姓名、相片等資料,並加蓋統一的鋼印。該負責人告訴記者,鹽城市新客站出現的所謂“殘疾證”肯定是不合法的,而且該市殘聯至今未組織殘疾人開展銷售服務,也不允許任何以殘疾人名義進行不合法的商業行為。“部分不法人員利用群眾對《殘疾人證》的不了解、對殘疾人的同情心進行銷售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吳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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