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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 07:57:49 NOWnews 記者江羚瑜/綜合報導
為了杜絕停車證的濫用弊端,身心障礙者權益自明(101)年7月11日起將有部分調整,其中最直接的是身障者專用停車證,改依身心障礙的需求有條件核發,給「行動不便」的真正身障者使用,估計約有20萬人、兩成身障者可能受影響。內政部以聽障者為例,經過評估後因行動自如,未來可能不能領身障者停車證。
目前國內共計一百零八萬的身障者領有「殘障手冊」,明年七月經過重新評鑑後,約20萬人可能領不到身障專用停車證。內政部社會司日前修正完成「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正徵詢外界意見。若依此辦法,即使身障者領有終身效期的殘障手冊,明年七月十一日起依申請需求評估之後,並取得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也只能給五年的效期。
總統大選前兩個月,身障團體上街遊行陳情,提出就業無障礙等訴求,聯盟總幹事許朝富的訴求內容包括低底盤公車、無障礙設施的改進等,內政部社會司表示,明年7月11日將實施「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將改採「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簡稱ICF)」來認定身障身分,取代現行的殘障手冊。
內政部社會司表示,未來新申請者或領取殘障手冊效期屆滿時,必須重新評鑑,並發給「身障證明」取代殘障手冊,日後即使擁有「永久效期」的殘障手冊,新法實施後,每五年也要重新評鑑一次。
引用: http://news.pchome.com.tw/living/nownews/20111115/index-13213150697386562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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