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wart (2001)教授在拜讀Stokoe這個研究美國手語 (American Sign Langiuage) 的著名語言學大師生前的相關著作之後,整理出Stokoe的研究結論,並將之應用於啟聰教育之教學。我個人認為此文對國內啟聰教育的教師具有莫大的助益與啟示。茲將Stewart之文──“智慧的珍珠:Stokoe告訴我們要如何教育聾童”的重點摘譯如下;隨後並提出自己的心得。
壹.“智慧的珍珠:Stokoe告訴啟聰教師要如何教育聾童”
「Stokoe在進入美國手語世界的旅途以後,在那兒解開了豐富的知識並與他人分享。他努力讓聾童的雙語教育成形。Stokoe對啟聰教育的影響與啟示,可由他在手語研究學術期刊所(Sign Language Studies)發表的論文中,發現一些有如珍珠般歷久彌新的智慧言語。
一﹒使用手語來教聾童英語
此原則對啟聰教育教師(teachers of deaf students)之啟示為:
1.觀察聽力正常兒童如何學習與如何使用英語的各種特質。
2﹒考慮大多數聾童並沒有能通達以聲音為主的英語之觀點,因此無法獲得與聽力正常兒童相同面貌的英語知識觀點。
3﹒建立目標──擷取聽力正常兒童對英語的所知,將其清楚地教導聾童,使聾童能更理解英語的句法結構。
4﹒發展可以協助聾童利用自身手語的優勢來理解英語的策略。
簡言之,啟聰教師應尋找方法,來幫助聾童以手語為管道來學習英語。
二﹒手語不只是一種溝通的方式
Stokoe指出口語法對多數聾童是無效的。他說:“真正的爭論不在口語對手語之爭﹔而是要不要讓真正的雙語教育──手語和英語──被認可之爭。Stokoe希望教師能經由對英語和美國手語語言學的理解而獲益。
Stokoe呼籲師資培訓機構要求未來的啟聰教師研習手語,使他們成為更好的老師,也能改變普及的態度(即,認為手語只能用來溝通,無法作為啟聰教育的合法教學語言)。好老師不只理解學生的手語,他們更將手語視為啟聰教育的合法(legitimate)手段。
三﹒聾童應該從嬰兒期就開始獲得手語
Stokoe在“手語對口語”(1978)的論文中提出對語言學者而言,頗具挑戰的觀點──手勢的過程比口語更深更久。手語的進化先於口語,此外,所有的兒童在使用口語之前,是使用姿勢來代表意義的。
此論點在啟聰教育的應用是:使用美國手語的益處是從出生就開始的。聾童不應在學會口語之後再來學習手語﹔他們應學習手語以準備未來的學校教育。
四﹒我們經由使用語言者來了解語言
在Stokoe“我們應如何看待語言”(1986)的論文中,他擁護「姿勢是語言先驅」的理念,也就是說我們早期的祖先,在他們使用聲帶來發出有意義的口語之前,將姿勢(gesture)逐漸發展成為語言。經由姿勢進化為手勢(sign),再近化為口語之間的連結理念,使Stokoe認為任何語言理論的探索都要加入手語,否則挑戰這些理論的效度就會被忽略。
此點對啟聰教師的啟示是:語言的研究要調查使用這種語言的人們之間的互動,而不是只分析語言的文法。啟聰教師要學習手語以及學習聾童使用手語的方式。這樣做可以讓啟聰教師建構語言課,用來解釋學生的手語知識以及了解他們在英語方面所需知道的層面何在。
五﹒教學起始於獻身於自己的信念
在“哪一個問題”(1991)的論文中,Stokoe指出由於他提出手語在教育上的價值之觀點不被採納,因此他轉而將研究重心轉至使人種語言學家與心理學家信服手語是值得專注探討、是有價值的。他希望傳統科學領域的學者能接受他對手語的理念,進而影響聾童的教育。
近十多年來,有很多勢力(forces)使美國手語在教育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包括:體認到已有一些啟聰教師有效地將美國手語融入教學中;聾社會(包括美國國立聾人協會)的推動,讓美國手語在校內的角色更顯重要;有關美國手語應用於啟聰教育之研究出現;美國手語在高中與大學教育階段中被視為一種外語﹔以及美國手語教學的需求量暴增等因素。
Stokoe希望啟聰教師經由他的研究能燃起一個信念──就是那些能有效使用手語的啟聰教師,可以解開長久以來啟聰教育加諸於聾童的語言束縛。
六﹒好老師是創新的思考者
在“語意的聲韻學”(1991)論文中,Stokoe挑戰讀者去假定要如何描述個別手勢的新觀點:在語意聲韻學(semantic phonlogy)裏,一個手勢(sign)只是一個名詞和動詞的結合,也就是代理者-動詞(agent-verb)的結構。Stokoe進而主張身體的部位──手部(manual)與非手部(unmanual)──以及行動(action)都應被包含於語意聲韻學中。這在當時是很創新的觀點。
此訊息對教師而言,具有很強烈的意義:知識不是靜止不動的。Stokoe以此挑戰的示範,提醒優秀的啟聰教師必須具有創新或改革的意念或熱情﹔也就是說教師們需要質疑在教室中的所為,持續尋求更佳的教學方法。」
Stewart的結論是建議啟聰教師對自然手語在教育過程的價值採取開放的態度,以及理解到教師們的溝通會影響聾生對語言的了解。
貳.心得
最近看了Stokoe的傳記(Maher, 1996)與Stewart教授對Stokoe學者一生的評介與整理他對聾教育的貢獻一文後,覺得很感動。Stokoe將其一生奉獻給美國手語研究。當時,英語系的同事們覺得手語是沒有結構的語言,認為他的研究是荒謬、沒有價值的。三十多年後,當他過世時,世人對他的評語與推崇卻是無與倫比的。尤其是1960年,他以研究證明美國手語是一個語言,有其獨特的語言學結構;此舉使聾人揚眉吐氣,使美國手語成為熱門選修課,也使聾人的地位不斷提升,甚至雙語教育也已蔚為世界聽障教育的風潮。
他的目標仍然只推展了一部分而已。Stokoe仍有一個從未嘗試過的實驗構想──他希望啟聰教育能由聾社會中的優秀聾人來主導啟聰學校的創辦;校內的聾老師要比健聽老師多,所採取的理念是雙語-雙文化的概念。聾生在這裏沒有溝通的障礙,而且自尊、自信,以他們的優勢語言來學習主流社會的語言。
啟聰教育方面,最新修訂的啟聰學校(班)課程綱要指出溝通訓練領域包含口語、手語以及其他溝通模式。因此口語和手語乃至任何一種溝通方法,包括:口手語並用溝通(指同時又說話又比手語)、語調聽覺法、聽覺口語法等,都應該受到重視。而自然手語既然是真正的語言,就應該及早受到聾童的家長與教師的重視與使用,才能提升聾童的語言(包括口語、手語、讀寫)發展與社會發展,使其有多方的管道可以表達自我。
手語在台灣仍然是個弱勢的語言。有關手語會妨礙口語發展的迷思仍然充斥於聽障生的家長與啟聰教師心中,築成一道對手語冷漠和抗拒的高牆。這和公視「聽聽看」節目拜訪美國最大的聽障生融合學校的做法迥異。該普通學校校長在校內為不同溝通需求的聽障生設立口語班、手語班、口手語並用班級以及派員至學齡前聽障生的家中教父母有關聽障、手語學習、聽能訓練的相關知能。
雖然林寶貴(民90)的調查指出,大多數的家長與教師認為手語應該是啟聰教育教師與家長所應該學習的溝通模式之一,但事實上真正實際去行動──學習手語的人卻不多。這是很可惜的事。因為我們知道:聽得到聲音不等於聽得懂訊息;會說話也不代表聽得到;此外如果只靠讀話與助聽器的接收,無法使聾生百分之百的了解對方的語意。更重要的是,如果我們貶抑手語──聾成人普遍使用的語言,聾童就會看輕自己的聾文化,也無法以手語輔助口語溝通來更流暢地表情達意。很多親子、師生、同儕間因語言而產生的溝通障礙結果,可能會使聾童產生一些內隱的心理問題,影響其心理調適。林芝安(民90)即以親身的經歷(接受口語派的啟聰教育後至英國留學),指出以手語來輔助口語的溝通模式,對無法純由口語法獲益的聽障者,是更為適當的溝通模式。
雙語教育的理念,同時尊重手語(註:此處的手語指的是聾人世界所使用的自然手語)和(聽人世界所使用的)口語,是目前世界啟聰教育的思潮﹔北歐、美國、澳洲、加拿大都已實施有年。雙語教育的理念精華,依Grosjean (2001) (李信賢譯,民90)的看法,只有透過雙語的理念,聽障兒童才能在嬰兒期就發展認知能力,與周圍的人完全的溝通,以及融入兩個不同的世界(聾人文化與聽人文化)中。Grosjean的結論是:聽障小孩不論聽力損失程度如何,都應擁有在雙語環境下長大的權利──手語可以幫助聽障兒童習得兩個世界的文化,此外,手語可以促進口語的學習,不管是口說或書寫形式。因此,雙語教育的理念對國內的啟聰教育領域,具有其潛在的應用價值。
希望國內不同溝通模式的擁護者學習彼此合作而非互相牽制。讓我們從Stokoe的智慧之言,獲得我們要如何聽育聾與重聽學生的一些啟示吧。
參考書目
李信賢譯﹐Grosjean, F.著(民90):聽障小孩的權利--在雙語環境下成長。2001年手語教學與應用研討會論文集﹐100-102頁。90年4月12-13日。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林芝安(民90):口語手語伴我學習路。聲暉雙月刊,7卷2期,9-13頁。
林寶貴(民90):手語意見調查研究。2001年手語教學與應用研討會論文集﹐45-67頁。90年4月12-13日。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Grosjean, F. (2001). The right of the deaf child to grow up bilingual. Sign Language Studies, 1(2), 110-114.
Maher, J. (1996). Seeing language in sign—The work of William C. Stokoe. Washignton , DC : Gallaudet Universtiy.
Stewart, D. (2001). Pearls of wisdom: What Stokoe told us about teaching deaf children. Sign Language Studies, 1(4), 344-361.
(本文發表於民國90年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年刊──特殊教育品質的提升。台北: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