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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11.10 智障的張姓女童獨自一人在家,疑似電器走火葬身火窟,引發身心障礙孩童課後托顧的問題,其實,家長可向學校申請「身心障礙者課後托育專班」代為照顧;或向社會局申請「臨時短期托育服務」,由社會局派照顧人員到府服務,或送到特定機構接受服務。 教育局特教課長藍淑美指出,潭子國小設有普通班課後托育專班,但張姓女童並未申請;領有手冊的中、重度智障學童,只要超過六位學生,即可申請身心障礙者課後托育專班,每班由兩位保育導師來照顧,直到家長下班接回。 社會局副局長廖宗侯表示,張童還有一位輕度智障的姊姊就讀東勢高工一年級;姊妹兩人分屬輕、中度智障,每個月分別領三、四千元的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社會局針對臨時或短期需要照顧者,設有臨時短期托育服務,讓長期照顧身心障礙者有喘息的機會,今年委託啟智協會負責;張童的媽媽可事先向縣府或啟智協會提出申請,協會會派照顧服務員到府服務,或由家長送到機構接受服務。 臨時、短期照顧托育服務,每天以不超過十二小時,一次申請以一個星期為上限,最長一年可申請三百六十小時;照顧服務人員時薪每小時一百卅元,一天一千六百元,費用由社會局補助。張母昨天並未申請臨時、短期照顧托育服務。 社會局長王秀燕說,張母是單親媽媽,獨自要照顧家庭,經濟負擔沉重,社會局將再替她申請每個孩子每月一千五百元的兒少生活扶助,但以一年為限。
身心障礙學童 可申請托育
陳世宗/中縣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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