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就讀幼稚園及國小鑑定安置工作,今天起受理報名,請家長備齊全戶戶口名簿、身心障礙手冊、評估報告書或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正影本,前往各行政區承辦學校報名。

教育局表示,凡設籍且居住台北市或居留北市之外籍、華裔(需出示護照、居留證正本),年滿3足歲尚未滿6足歲(民國91年9月2日至94 年9月1日出生者)的身心障礙幼兒,均可報名台北市97學年度入學就讀幼稚園鑑定及安置;符合報名資格者,請於3月3、4、5日(周一至周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就近向各行政區承辦之幼稚園報名。


查詢網站:台北市西區特教資源中心http://www.syrc.tp.edu.tw/,及台北市南區特教資源中心http://163.21.199.248/index_news.asp


詳情可電洽教育局特教科:27256347。



【2008/03/0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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