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2008年3月10日 星期一


         身心障礙停車優惠措施將有新的規定!台北市停車管理處有鑑於以「載送」身障者名義申辦路外停車場半價優惠月票的車輛,太過浮濫,反而壓縮其他車輛停車需求,將從七月一日起取消這項優惠,改為有「載送身障者」事實的車輛,停車當日得以享免費優惠。


改以有載送事實當日免費優惠


目前實施的「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查核作業」規定,辦理身障停車位採「識證合一」,只要備齊身心障礙手冊和行駕照,即可以「載送身障者」名義申辦路外停車場五折的優惠月票,若符合當地里民優惠資格,還可再予三點五到四折的優惠,以六千元的停車月票計算,最多花一千二百元即可買到月票。


由於購買月票價格低廉,申辦身障優惠月票者還比一般民眾享提前兩天購買月票的福利,因此身障月票數量不斷大幅增加,但實際買月票車輛確實載送身障者的比例不高。


停管處今年一月調查海光公園、民有市場及龍門國中三處路外停車場,購買身障停車優惠月票的進出車輛,發現海光有載送身障者事實的僅八十次,無載送事實卻高達一千一百四十八次;龍門國中有載送事實也僅佔十%;民有市場情況較好,超過五成的載送事實。


「載送」身障者車輛購買停車月票越來越多,卻壓縮其他民眾停車空間,海光停車場甚至有「載送」車輛一停就是十幾天,以致該場經常爆滿,沒有車位可供停車。


停管處為此在今年初與社會局及身障團體開會協商,取得「身障停車優惠措施應提供真正需要者」的共識,因此擬訂七月一日起不再出售載送身障車輛半價優惠月票,改以有載送事實當日給予停車免費優惠,月票優惠僅限有專用識別證登記的車輛。


且為避免身障停車識別證一證多用,購買優惠月票車輛,停放於停車場內需放置識別證,否則場務人員巡場時會加開停車單;購買月票及路標銷單資料也會建置資料庫控管,以防銷單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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