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8 15:19:24  來源:法制日報


老莫夫婦將兒子送到醫院治療。


  3月24日下午,中山西區富華道上,一對年過半百的夫妻身著“冤”字白色T恤,手持寫滿冤情的紙板喊冤,身邊的一輛小推車上,躺著他們的聾啞兒子。


  見有群眾圍觀,老婦突然脫光衣服,訴說兒子的冤屈,稱兒子莫某棚被人用刀刺成重傷,而“公安機關對該案定性錯誤,廠方勾結民警辦假案”。要求政府部門賠償30萬元,同時要求政府部門責令廠方賠償50萬元。


  是否真的存在冤情?3月25日下午,中山市公安局就此事召開新聞發佈會,就莫某棚案進行情況通報。


  據中山警方介紹,2009年8月2日早上8時許,三鄉鎮平東村 某製衣廠宿舍發生了一起故意傷害 案。該廠員工沈某政與莫某棚因爭執發生打鬥,兩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莫某棚傷勢較重,失血過多昏迷不醒。當天,警方對沈某政做了筆錄。沈某政稱,在與莫某棚爭執過程中被對方刺傷,否認持刀傷害莫某棚的行為;8月7日,莫某棚在重症監護室甦醒,民警在其姐姐莫某雲的手語協助下,做了筆錄。莫某棚則稱,兩人因助聽器發生爭執,他用一把刀捅傷沈某政後,被沈某政持另一把刀捅傷腹部。


  案發時,宿舍只有兩人在場,口供難以認定。辦案民警在現場發現兩把帶血刀具:一把是水果刀,刀刃已折斷;一把是刀身有10釐米的尖刀。兩把刀具上均未提取到清晰指紋,根據刀具上的血跡鑒定:斷刀的刀尖、刀刃和刀柄血跡均為沈某政血跡。折疊刀刀尖部分為莫某棚的血跡,刀刃和刀柄結合部位有兩人血跡,刀柄為沈某政血跡。據此,警方得兩種推論:一是沈被莫用尖刀捅傷後,用手捂住傷口後用尖刀將莫捅傷;二是莫用尖刀捅傷沈某後,其手上沾上沈的血跡,其後用水果刀自殘。


  由於兩種推論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刑偵部門又對沈某進行了測謊試驗,試驗結果傾向於沈說的是真話。根據對兩把帶血刀具、傷害現場的分析,以及對沈某政實施測謊分析,警方判定莫某棚、沈某政兩人均有故意傷害他人的嫌疑,于2009年8月8日分別對兩人採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但莫某棚重傷不適宜羈押。後公安機關又將沈某政涉嫌故意傷害案遞交檢察院 呈捕,但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批捕。公安機關又改對沈某政採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期滿後因無新的證據予以解除。而莫某棚的取保候審也于2010年8月8日解除。


  對警方的認定,莫家父母認為“定性錯誤”,多次上街擺攤乞討申冤,他們將受傷的兒子抬到廠方門口、各級政府、公安機關、繁華鬧市,打出標語,甚至脫光衣服喊冤。


  辦案過程是否存在違法情形?中山市公安局為此成立專職小組調查,結果認定辦案程式合法,未存在違規現象。


  據了解,由於莫家經濟庭條件困難,案發後,警方協調廠方為其墊付了1萬多元的醫藥費,並多次協調紅十字會、廠方等給予人道主義救助金1.6萬元。


  中山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希望老莫夫婦能理性維權,採取提起行政訴訟等法律途徑表達訴求。該發言人還稱,雖然老莫夫婦在做法上有不妥之處,但為了救助莫某棚,公安機關呼籲社會各界以及媒體,能伸出援手,幫助莫家渡過難關。(記者 潘林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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