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高中以下特殊教育學校,需配備專業人員,包含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員。針對選擇在家就讀的特教生,主管機關也須提供學校輔導和行政支援等服務,將可擴大照顧到一千二百二十六名特教學生。

修法通過後,未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校應依照學生需要,提供特教生助理人員服務。立委鄭麗君說,包括身障生行動協助,視障生的點字書、電子檔,聽障生的打字服務等等,讓在這些孩子在學習過程有專責人員服務、專責單位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保障平等受教權。

為了推展身心障礙兒童早期療育,目前從三歲開始實施特殊教育,因應幼托整合,修法將早期特殊教育向下延伸至兩歲開始,進一步擴大特殊教育範圍。

隨著新法修正,腦性麻痺患者獨立成特教項目之一。立委楊麗環提案,讓腦性麻痺的學生,能夠接受更完善的特殊教育。

楊麗環指出,目前腦性麻痺患者,散落在各項障礙評估項目中,包含聽覺、智能或是肢體障礙。腦性麻痺的患者不少,在教育這環節,卻無法受到全面的正視及照顧。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8982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莉娜手語工作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