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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大甲分局海墘派出所警員行經大安區南北七路與東西七路二段路口,執行勤務時,發現婦人在路口來回徘徊,身著「有事call我」帽T,警員停下來,想問她「可以問她何事?」發現婦人為瘖啞人士,將她帶回所內調查。
警方邊比手畫腳問婦人姓名,拿紙筆給她,婦人僅會寫「張」及「孟」兩個名字,婦人指著「張」,再比自己,意指自己的姓名,警方拿出警用小電腦的「人臉辨識」功能,經查證婦人姓張,56歲,居住外埔區。
義警黃宗慶在旁,一聽姓孟,提到大甲區機車行老闆也姓孟,一問才知道這名婦人為機車行老闆的嫂嫂,趕緊通知張婦的丈夫將人帶回。張婦的先生半小時後趕來,他說,妻子離家未歸,在外夜宿一晚,四處找不到人,原本要報案,剛好弟弟來電通知找到人了,便立即趕來派出所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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