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workercn.cn2013-12-21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遂宁12月20日讯(王国惠 实习记者 苏辛)2013年12月19日下午,射洪县东岳乡的钟某在其弟弟的陪同下来到射洪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鲜红的锦旗,锦旗上面写着“感谢射洪县人民政府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政府为人民真情助残讨公道”表达了他们对法律援助中心的感激之情。

 

    射洪县东岳乡60岁的钟某是一个聋哑人,2013年1月30日,钟某和弟弟因琐事与同村村民何某某发生口角。由于钟某是聋哑人,何某某与同村的其他三人就拿他出气,对钟某拳打脚踢,直至将钟某打在地上无法起来,才罢手。

 

    经医院检查,其结果是钟某腰椎退变:腰4锥体前滑损伤,1、2、4滑锥,鉴定为轻伤。行凶人何某某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为了治疗,本来就非常贫困的钟某怎么也无法承担那昂贵的医疗费。幸好善良的村干部、亲戚、村民都积极帮助借钱,才得以医治。共花去费用5万余元.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钟某在亲人的陪同下,来到射洪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非常同情钟的遭遇,得到领导批准后,立即指派了四川子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延伦为钟提供法律援助。

 

    杨律师不辞辛苦,查阅案卷、四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同时帮助派出所追查逃犯何某某。通过努力最终为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通过诉讼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何某某一次性赔偿钟某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交通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贰万元。钟某及其家属表示对何某某进行谅解,不再追究何某某的形式责任。

 

    拿到赔偿金的钟某及其家属非常感激地拉着杨律师的手说:“太谢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我们现在连被告都找不到,更不要说得到赔偿了。有援助中心真好,我们穷人没钱也能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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