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9 文章来源: 南方日报

 

聋哑人叶飞在几天前乘坐某路公交车时,向司机出示《残疾人证》希望免费乘车,但被对方拒绝。无法言语的叶飞为此忿忿不平,在前日致信东莞市交通局,要求对方给他一个说法。

 

市交通局对此表示,残疾人不分户籍,均可凭《残疾人证》在东莞免费乘坐公交车,若叶飞反映的问题属实,将按照规定处理当事司乘人员。

 

残疾人 免费乘车遭拒是歧视行为

 

叶飞是东莞本地人,自小失聪,被市残联评定为听力一级残疾。

 

12月14日下午6时许,叶飞在东城教师村搭上了城巴7路公交车,据他描述,其车牌号为“粤S73089”。叶飞拿出随身携带的《残疾人证》,希望能够免费乘车,但是遭到司机的拒绝。

 

据叶飞描述,当时司机看了看他的《残疾人证》,但随后依然示意他刷卡,并向他做了一些手势。叶飞分析,那大概是要他刷“爱心IC卡”的意思。叶飞用含混不清的声调和司机“嚷嚷”了几句,结果看见他一脸怒气冲冲的样子。

 

叶飞是个拗性子,他最终没有买票,而是下车离开。

 

东莞从2007年起向户籍残疾人发放公交“爱心IC卡”,残疾人凭借爱心卡可享免费乘车优待。叶飞认为,即便没有“爱心IC卡”,只要他出示《残疾人证》,依然应该享受免费乘车的优待。

 

叶飞于是写了一封1300多字的投诉信,陈述事情经过,并引用多项法律条文,论述公交司机的行为侵犯了他的权利。

 

依据2012年新实施的《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第十四条,“盲人和重度(一级)肢体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公交爱心卡或《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

 

在此前出台的《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中,亦有与此类似的规定。

 

叶飞在他的投诉信中说,公交司机在他出示残疾人证后仍限制残疾人免费乘车,违反了前述法规,侵犯了他的优惠乘车权,是一种不平等的对待,构成了歧视的行为。

 

交通局 查证属实将处理司乘人员

 

前日,叶飞将投诉信寄去了东莞市交通局。

 

叶飞在他的投诉信中表示,希望市交通局能够就此事作出解释答复,并要求市城巴有限公司向他书面赔礼道歉。

 

前日下午,市交通局就此事回复本报称,根据东莞目前有关残疾人优惠乘坐公共汽车的政策,残疾人(不分户籍)凭残疾军人证、残疾人证或公交爱心卡均在东莞可免费乘坐城巴、小巴、镇内公汽(含毗邻镇公共汽车、毗邻市公共汽车)、跨镇公汽(含旅游专线、旅游观光线)。

 

市交通局同时表示,为保障东莞市残联、市财政局等部门落实财政补贴优惠乘车政策,建议本地户籍残疾人申办公交爱心卡。

 

关于叶飞反映的问题,市交通局表示,将责令城巴公司迅速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则按规定进行处理。

 

市交通局称,对查实公交司乘人员无故拒载持规定证件可享受乘车优惠政策乘客,或不按规定给予乘车优惠的,该局将依据有关行业管理规定,责令企业整改,对车辆停业整顿3天,对当事公交司乘人员停岗培训3天处理。(南方日报记者 李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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