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政府執法不公平,只拉小販,不拉在街邊擺檔的電訊公司。

電訊公司的攤檔,職員又多,又拉晒橫額旗幟,其阻街的程度,比一般的小販還要厲害,但從來不見有政府部門干涉。


好像以前有傳媒質疑個呢樣野,官方的解釋是,小販涉及買賣交易,電訊公司的攤檔卻沒有,所以有不同待遇。


我認為無牌小販是應該拉的,因為唔拉的話,對要交租,交商業登記費同埋利得稅的商舖不公平。不過咁,電訊公司擺檔,雖然沒有即時的錢銀交收,但簽合約,最終都要俾錢的,是否不算買賣交易,大有商榷的餘地。政府應該揾律政司睇下有關法例,如果真係有漏洞,就要提出修例。


這並非小題大做,因為在一般市民心目中,只拉小販、不拉電訊公司攤檔就是官商勾結的證據,唔澄清的話,這個政府也不會有威信。 


 仗義市民攝醜行被屈傷人 粗暴捉殘障小販食環署冷血
 (太陽) 10月 21日 星期六 03:00AM
【太陽報專訊】食環署(相關新聞 - 網站)捉小販冷血無情!一個聾啞、一個智障,兩名自力更生男小販,每晚在深水「通宵墟」擺賣舊雜貨維生,昨晨被食環署販管隊職員掃蕩,兩人成為捕捉目標,由於兩人反應遲鈍,          廣 告      發表意見
 
被誤以為拒捕,遭箍頸及喝罵,仗義男途人看見聾啞漢急到喊,不值職員野蠻粗暴,將鐵證實錄拍攝,但遭職員干涉及發生衝突,他更惹上官非,涉傷人被警方拘捕。


兩名有缺陷小販,在事件中被食環署職員連人帶貨拘捕,其中聾啞漢年約三十歲,與父母同住麗閣公屋單位,父母為無牌小販,在深水街頭擺賣逾十年,最近其母病逝,父親又年老體弱,他負起養家責任,日間到處執拾舊物,夜間在「通宵墟」擺檔,其貨物均拾荒得來,包括舊衣服、二手收音機及舊電器等。


箍頸衣領兼扭鎖雙手


現場為汝州街近桂林(相關新聞 - 網站)街,該「通宵墟」由每晚十時開始直至清晨,約有十多檔小販擺賣。昨晨一時許,上址生意較為冷清,只剩四檔小販,包括該名聾啞漢及一名輕度智障男子,突然十多名身穿制服及便裝的食環署職員,從街頭巷尾衝至掃蕩。街坊稱,職員如狼似虎撲向聾啞漢,惡言吆喝:「我要拉你,張身份證出。」由於聾啞漢並不會意,續耷低頭執拾貨物,其中三名職員突夾手夾腳將他制服,分別箍頸、衣領及扭鎖雙手,聾啞漢遭暴力對待,急得哭出來。「佢好冷血!」街坊不值職員惡行喝止,惟對方未停手,再用同樣手法對付身旁的智障漢。


一名任職廣告公司姓劉(四十四歲)男子途經,立即取出相機將暴力經過拍攝,反被職員以相機對拍,劉指摘職員稱:「使唔使咁粗暴呀?」並推開攔阻鏡頭的職員,豈料對方即「大字形」躺在地上,聲稱肩膀受傷,要求同事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召救護車將他送院,並將劉以傷人罪拘捕。


三熱血街坊願證無傷人


劉被帶返深水警署調查後,獲三名熱血街坊往警署聲援,揚言目睹經過,願意證明劉並無傷人,劉終獲准以八百元保釋,十一月九日返回警署報到,劉表示:「公道自在人心,無悔惹官非!」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行動中拘捕三名無牌小販,檢走十一批貨品,期間無發生衝突,並強調職員採取執法行動時,不會針對任何人。


至於職員拍攝現場情況的做法,主要沿自一九九九年「李合賣蛋」冤案,當時的市政總署,為免殺錯良民,執勤人員會用攝錄機拍攝拘捕行動,務求證據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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