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璧珍/彰化報導】
越南女子黃紅春嫁來台灣,被丈夫寵過了頭,即使經濟不好,硬是籌錢買車給她開,沒想到她開車闖紅燈,把1名18歲的女學生撞得失聰,連顏面神經也麻痺,她不與對方和解,雙手一攤,「我就是沒錢嘛!」。
女學生家長告上法院要求黃女賠償,法院近日判賠198萬餘元。雖然她一直哭窮,但因她態度實在太惡劣,親友袖手不願出面,還有人私下勸她老公,「把她離掉算了」。
黃女是於去年十一月,開車行經員林鎮員集路的1條巷口,因為闖紅燈,當場把1名騎機車的18歲女學生撞倒在地,造成女學生左耳失聰、顏面神經麻痺的後遺症,前後經過43次診治,無法回復。
女學生家長打官司要求賠償,並痛斥黃女肇事後,先後幾次前往探視,開口閉口就說自己是外籍新娘,丈夫是殘障人士,沒有錢,完全不提和解。
家長說,他們能夠體諒黃女的家境不好,但被無辜撞傷,一輩子不能復原的女兒才18歲,叫她如何面對未來漫漫的人生路?因此要求黃女賠償醫藥費、工作損失、精神損害等共計460多萬元。
法官審酌雙方當事人的狀況,上個星期判決黃女應給付女學生198 萬餘元。
當地1名民意代表查詢,結果令人意外,原因是她的行徑令親友不滿,目前為止沒有聽說有人肯幫她;民意代表意有所指的說,黃女的狀況,是判決書上沒有寫的。
據親友透露,黃女丈夫的幾個哥哥,經濟情況還算過得去,都已在外地購置新屋,只剩黃女與丈夫及婆婆守在三合院舊屋。
黃女婚後育有1子,今年已有4、5歲。她的汽車就是丈夫與婆婆籌錢買的,但她似乎並不知足,經常把孩子丟給婆婆,自己往外跑;上個月,她帶孩子返回越南娘家,結果把孩子留在越南,自己1人回台灣,還三天兩頭不回家,婆婆想念孫子,經常哭得一把眼淚一把鼻涕。
前幾天,還有警察找上門來。原來是,黃女居然在外招會,自任會首,但卻挪用會款,警察上門時,只有黃女丈夫在家,打電話叫她回來處理,她只在電話中告訴丈夫「你自己看著辦!」,讓親友們大搖其頭,甚至私下叫她丈夫把她離掉算了。
- Nov 19 Sun 2006 07:26
越妻闖禍判賠 親友袖手勸夫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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