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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雲南頻道 ( 2007-09-17 )


《半月談》記者屈明光 劉 娟


    如何充分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使法律援助工作社會效益最大化?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司法局在實踐中努力創新,設身處地為殘疾人開闢維權“綠色通道”,讓殘疾人真正在生理、心理、經濟和資訊上實現了維權無障礙。

  讓維權者進得了門

    王女士1994年在工作中脊椎受傷,傷後單位一直沒有予以工傷認定,僅靠三四百元病退工資維持生活。十多年來王女士一直四處上訪、申訴。“每當去申訴時,我都希望辦公室樓層最好低些,最好有電梯。”回憶起那段日子,王女士說,除了心理上委屈、焦慮以外,身體也覺得很累。

    今年,王女士找到盤龍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在這裡,讓她感受最深的除了中心工作人員熱情的接待,便捷的設施也讓她覺得十分省心、省力。

    盤龍區司法局局長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周紅玉說:“殘疾人有冤無處訴的原因有時很簡單,那就是告狀無門———是真進不了門。”

    為了讓殘疾人能夠順利求助,盤龍區司法局建設了殘疾人“生理無障礙”辦公區。記者看到,為使殘疾人接待室符合無障礙標準,中心將接待室大門由原來的0.9米寬改造成了現在的1.2米寬,這樣可以方便輪椅出入。另外,室內的辦公桌椅等都按照無障礙標準做了低位化處理。

  營造“家”的氛圍

    姚仁萍的丈夫是外來務工人員,工作時受傷幾乎成了植物人。姚仁萍至今清楚地記得,她是在2005年7月28日早上9點來到援助中心的,當見到陳堅律師時,她只會一個勁地拉著陳律師的手哭,直到中午12點,才把所有情況說清楚。其間,陳律師一直很耐心地聽她哭訴,並不時安慰她,中午還從食堂給她打飯吃。中心受理了她丈夫的援助申請,最終經律師據理力爭,法院判決被告依法賠償姚仁萍近16萬元。

    “假如我是殘疾人”、“假如殘疾人是我的親戚朋友”,這是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在為殘疾人提供服務中,經常換位思考的問題。陳堅說,通過努力營造良好的維權環境和氛圍,中心變成了殘疾人及其家屬訴苦衷、找說法、討公道的地方,真正為他們維權開闢了一條心理無障礙通道。

  “讓殘疾人打得起官司”

    殘疾人群體往往無經濟來源和依靠,家庭經濟條件較差,普遍存在“請律師難”、“打官司難”和“打不起官司”的問題。中心開闢了經濟無障礙通道,通過制度保障,使殘疾人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敢打官司,打得起官司,也打得贏官司。

    一位來自會澤縣的農村婦女,去年9月與丈夫一起在一私人建築工地打工時,丈夫不慎摔斷脊椎,老闆在醫院留下2000元後就不再付費。這位中年村婦抱著最後一線希望,來到了盤龍區法律援助中心。中心了解案情後,立即為她代寫了訴狀,聯繫法院,並要求法院按有關規定,作出減、免、緩交訴訟費的決定並予以立案。

    在免費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時,盤龍區司法局積極與法院和有關部門協調溝通,請求他們減少、免除或緩收殘疾人的訴訟費用或其他費用,為殘疾人維權開綠燈。

  搭建“無死角”維權網路

    “在我國,法律援助是指國家設立……”雙目失明的黃女士,用手指觸摸著一張牛皮紙輕輕地讀著,微微顫抖的聲音透出了她內心的激動。就是這個盲文版的《盤龍區法律援助指南》,讓她在幾乎絕望的情況下得到法律援助,以家庭暴力的理由起訴離婚。

    為能讓殘疾人知曉盤龍區司法局法律援助的“助殘便殘”舉措,盤龍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開闢資訊無障礙通道,通過多渠道發佈資訊,擴大殘疾人法律援助的社會知曉覆蓋面。法律援助中心目前已累計編印發放殘疾人法律援助宣傳資料6萬餘份,針對盲人和聾啞人等特殊維權當事人,該中心將有關資料印製成盲文版,發放盲人法律援助宣傳資料5000余冊。

    2004年7月,中心開始搭建“無死角”的殘疾人維權網路,目前已形成了以區法律援助中心為“主網”、區殘聯分中心為“專網”、街道辦事處(鄉)法律援助工作站、聯絡點和法律服務點為“點網”的三級法律援助工作網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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