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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聾啞盜竊團夥受審,手語老師當翻譯。


自2007年6月起,以張某為首的9名外地聾啞人聚集在一起,以浮山後小區一小旅館為臨時“根據地”,每天外出前往各大超市行竊。2008年1月22日上午,9名拎包賊在市北區人民法院同堂受審,因語言不通等原因,庭審用了近4個小時。





  經審訊查明,自2007年6月15日至7月3日,9名嫌犯分別在美特好、大潤發、家樂福和利群商廈等大型超市作案5起,涉案金額29000餘元。每次都是3人一組,分工合作,拿走包內財物後將包就近扔掉。

  在警方的審訊過程中,9名聾啞人供述,他們分別於2007年6月9日和25日先後來到青島。張某年齡最長成了自然的“領袖”。張某每天分組行竊。偷回的賬款贓物都由張某統一記賬保管並商定過年時大夥分贓。各被告人的日常支出也需要以借款的形式從張某處支取,為了不出意外,每天晚上張某還不準其他人外出,否則就扣錢或者毆打。張某對此也予以承認,並親手寫下一份供述。

  2008年1月22日上午,市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張某當庭翻供稱,他們每天作案都是自願組合,而且偷回的贓物也只是暫時由自己保管。因此,自己並不是組織者和管理者。在法庭上,3名男嫌犯表示,自己不受張某管理,偷回的財物也由自己支配。不過,另兩名女嫌犯當庭供認自己盜竊是被張某脅迫的,而且張某還曾以毆打的形式不準她們晚上外出。此外還有3名嫌犯因為不懂手語也不認識字,只承認自己參與盜竊的事實,對於其他無法表述。

  在法庭上,9名嫌犯都承認自己觸犯了法律,同時表示,自己的本意是想出來打工掙錢結果誤入歧途,希望法庭寬大處理。其中3名嫌犯的家人到庭旁聽,見到親人的嫌犯淚流滿面,失聲痛哭。文/圖本報記者陳博劉冠南本報通訊員徐斌

  新聞鏈結

  請來手語老師庭審現場翻譯

  9名嫌犯均是聾啞人,法庭專門請來手語老師當庭翻譯。9名嫌犯中只有3名嫌犯上過聾啞學校初級班,因此每次庭審過程非常緩慢。庭審不得已分為上午和下午兩場共審理近4個小時。

  記者看到,為了讓嫌犯聽清所問問題,法官不得不一次次變換提問方式,而手語老師需要反復表述多次,嫌犯才能夠理解。例如,“拘留”、“逮捕”等專業術語更是花了好長時間才讓他們明白。“由於家住外地農村,他們所操手語都帶有‘方言’特點,交流起來比較困難。”負責法庭翻譯的手語老師張所良告訴記者,為了讓嫌犯明白,自己不得不選取最通俗易懂的“手語”,並反復確認他們是否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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