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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更新日期:2008/06/01 13:23



對聽障跟語障的人來說,手機的簡訊跟視訊功能,成了他們最便捷的溝通方式,不過今天在高雄卻有一群聽障人士出面指控,電信業者對聽障民眾的簡訊收費標準,不但沒有比照通話標準,依頻寬來算甚至還貴了7千倍,立委也出面希望NCC能夠修法。



打開手機用視訊比手畫腳,對聽障人士來說,就跟一般人撥打手機一樣便利,不過電信業者的收費,卻讓他們覺得不公平。聽障人士(手語翻譯員轉述):「視訊真的很慢,而且電話費又貴,我們的動作在比都要比很慢。」


指著手機帳單上的數字,以這位小姐每個月的電話費來說,5百元的簡訊費,只能讓聽障朋友發384則簡訊,等於一天10則,對他們來說根本不夠;而且如果依照頻寬來算,一則簡訊的頻寬只有0.0175秒,如果依照通話每秒0.01元計算,應該只要收0.000175元,但是現在一則簡訊卻要收到1.3元,等於是應收費用的7428倍,根本是吃人不吐骨頭。


聽障人士(手語翻譯員轉述):「我真的很生氣,不能完全這樣子,欺負我們,我們對外聯絡,只能靠簡訊而已。」 立委管碧玲:「一定要把簡訊收費,納入NCC審核收費的範圍。」


立委提議可能需要修法,才能讓這些原本就屬於社會弱勢的聽障語障人士,不受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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