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6 18:08 報導 】

  行政院院會26號通過了運動彩券發行條例,未來條例如果通過,可以擴大運動相關人士的就業管道,預估一年還將有20億經費可以投入國內各項體育活動,至於目前的發行單位到民國102年底前都還可以繼續賣運動彩券。
(陳楷報導)
去年五月二號運彩借著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的法源匆匆上路,但是運彩的盈餘卻跟運動發展無關,體委會主委戴遐齡擬定了運彩發行條例,希望用運彩的盈餘成立基金,替體育界爭回主導權。「長期以來一直叫沒錢,我們又束手無策,有了這個經費,大家至少有衝勁一點。」

戴遐齡表示,運彩發行條例在行政院會通過,進度只有百分之五十,還需要在立法院獲得立委的支持,不過面對各方利益團體的壓力,戴遐齡希望堅持運彩盈餘裡至少九成用於體育發展用途,保守預估一年將有二十億元左右。

戴遐齡表示,一方面會優先讓體育相關人員取得運動彩券的經銷資格,另一方面,聽障、視障、脊髓傷殘等等弱勢運動團體也將獲得保障,「我們讓更多的人走出來接觸運動,不要因為自己的情況躲起來。」而未來盈餘所的成立的基金又可以幫助各單項協會爭辦國際比賽,甚至有機會還可以成立運動電視台,轉播商業頻道不願意轉播的比賽。

引用: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85840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莉娜手語工作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