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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12年就學安置開始受理報名
臺灣省及金馬地區9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12年就學安置各障礙類安置簡章已公告,家長可自行到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等網站下載使用,或向就讀國中教務處或輔導室洽詢索取,並向原畢業國中報名,報名時間從2月24日起到3月6日止,教育處呼籲家長注意報名期限。
為讓國中身心障礙畢業生依照自己的能力及性向選擇高中、職升學,獲得適性教育安置,教育部委由國立嘉義啟智學校、彰化啟智學校,臺中啟明學校、臺中啟聰學校,國立彰化高商、國立和美實驗學校、臺南大學視障中心等校承辦98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12年就學安置,依智障、視障、聽障、學障、自閉症及肢障類(含腦性麻痺)等類別進行安置。
(2009/2/23 下午 05:17:13 劉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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