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無聲吶喊》以南韓光州一間聾啞學校的真人真事為藍本,講述聾啞學童被校長和老師性侵犯的經歷。在2000年至05年間,多達8個7至22歲的聾啞學童被性暴力對待。不可思議的是,悲劇居然一再發生而久久未被揭發。最後被新來的美術教師揭露真相並訴諸法律,然而南韓社會也未見引起迴響。據報,小說作家孔枝泳在2008年的在網上看到有關個案的報導只有僅僅十幾隻字的小格陳述。然而今年7月初此案被搬上銀幕後,票房大收,並對南韓社會造成巨大衝撃,一名涉案老師被重判,是得來不易的成功。案件之始與末對南韓社會的影響如此迴然不同,值得深思。

我們可首先宏觀探索南韓社會的結構。作為一個亞洲國家,南韓與日本一樣重視集體多於個人,但所不同的是,日本人以工作上的組織為主要的社會單位,南韓則把整個社會看成眾多家庭的廷伸。南韓人一生的學業、婚姻、事業發展等等都脫離不了祖輩父母兄弟姊妹子女……的那麼一個群體網絡之中。所以我們不用奇怪韓劇中愛以「XX哥」、「XX妹」去稱呼自己的戀人。在南韓慈善辦學團體尤其不受政府監管,當中的教職員,不少也有姻親關係。光州的這間聾啞學校,正是一所家族企業,家族成員自然對學校營運有操控大權。電影中,作出侵犯案的校長與理事長正是孿生兄弟,而曾經把女學生的頭放進洗衣機虐待的輔導主任則是他們的義妹。

針對這個個案,我們接著要問的是,怎麼南韓社會一方面對應當承擔社會責任卻犯事的「大家長」判刑寛鬆,另一方面,對理應受到保護的「小孩子」的訴求充耳不聞?必須指出的是,一個講求關系的社會為貪污風氣提供有利的土壤,令有權有勢者容易欺壓弱者,在中國大陸如是,南韓也一樣。在當地生活,人們必須具備良好的社會網絡。初出矛爐的職場晚輩為了長輩打好關係,送禮乃是家常便飯和。電影中,新來的美術教師有個患重病的女兒,雖然深知校長的惡行,但在媽媽的提點下唯有努力保住工作並打算前去送禮。當中有那麼一幕,男主角捧著一盤蘭花站在校長室門口,傳來的,卻是聾啞男孩子被毒打的淒厲叫喊聲,內心充滿掙扎。更值得關注的是,在當地的上層社會之中,互相輸送利益的情況非常嚴重。電影中,校長一直賄賂當地警察以掩飾事件真相,而當法庭的控訴對犯案的校長愈來愈不利時,他就嘗試透過律師賄賂男主角。男主角拒絕後,他接著又成功賄賂控方律師。基於權威人士勢力之大,可想而知學童欲挑戰及伸訴實在無比艱難。這解釋了電影海報英文版本的文字介紹的懸念“Silenced, The hideous truth, concealed far too long”。

寫到這裡,我想停一停,懇請大家嘗試去搜集資料,嘗試了解基督宗教在南韓社會作為一個怎麼樣的社會持份者。基督徒在南韓人口約佔四成,而現實中,光州聾啞學校也屬於一個教會組織。電影的鏡頭冷冷地對準了教友們誠虔為確實曾犯案的校長教師禱告的情景,很具諷刺意味。將各位的視角拉回本港,我們是時候好好與教會一同反思它應當扮演什麼角色,又應當如何牧養教友。

說回南韓的情況,利益集團互相包庇,顯露出另一個社會結構性的議題——「社會分層」與「階級」。現實中,案件07年被搬上法庭,前校長最終被判罪成入獄五年。豈料上訴得直,最終獲減刑至2年6個月,緩刑3年,1年後更獲撤消罪名,另一行政成員雖然同樣罪名成立,只輕判罰款2萬美元而無需入獄。我們2005年從韓農來港向示威的過程中,大概有個印象,南韓社會的公民社會力量龐大。對,這宗案件的受害兒童因為民間組織的協助,加上傳媒的揭露而最終得以對侵犯的師長提出指控。然而,那些被告最終卻得以從輕發落! 電影中,有那麼一個鏡頭,美術老師帶領一群兒童站在法院的門口,法院門前一個寫著「平等、自由、公義」的牌匾擺在眼前,他們滿心期待法庭替他們懲處傷害他們的權威,可惜,隨著故事的推展,那三個涉案的被告被輕判,法官的理由是「他們對社會有所貢獻」。當他們當庭釋放,露出歡欣笑容那邊廂,庭內的聽障人士都只能無聲痛哭。作為上層社會的成員,有財有勢的人可以錢去解決問題,貧困的人處於階級最底層,則只能無力的接受當權者對法律的干預。

這個案無情地揭示了社會的不平等,電影所暴露的南韓法庭,不是控方律師被收買而倒戈相向,就是法官對所謂的社會賢達從寛處理。那麼,制度層面又如何?南韓的司法制度,扮演的又是什麼角色?

南韓的司法制度進一步深化上述家族權貴的利益而作出有利他們的判刑。電影中有一個令人非常黯然的情節,就是被受男老師性侵犯與毒打的男學生滿心以為案件快水落石出之時,他的監護人——即年邁的祖母竟已答應與對方庭外和解。這是由於當時的法例有那麼一則,若然成人對十三歲以下的兒童作出性犯,只要其監護人同意和解,控罪將被撤銷,而被侵犯兒童的證供亦即會被取消。男學生聞言失聲痛哭:「怎麼嫲嫲說原諒了他們?他們沒有問過我,我可沒有原諒他們!」兒童本身已是弱勢社群,聾啞兒童更是弱勢社群中的弱勢社群,電影卻反映了司法制度助紂為虐、偏袒權貴欺凌弱小的社會現實。南韓的法律制度既未能是其是,非其非,伸張正義,更遑論好好擔當捍衛兒童權益的公義角色。個案揭示了一個馬克思主義者常常提出的法制問題:法律制度與運作常為權貴所操控。電影在當地社會造成衝擊後,民間要求修例的聲音此起彼落。這個情況令人鼓舞,但反過來卻一針見血暴露出當地制定法律背後之不公理念。

這令我想起,在內地侵犯未成年少女也是從輕發落的,大家知道為什麼嗎?內地有所謂的「嫖姦幼女罪」,即是與未夠十四歲的女孩發生性行為是不構成強姦罪的。因此,不論權貴是否蓄意侵犯女童,大可以一個「嫖」字去定性自己的罪行,並得到比強姦罪大大寛鬆的處置。問題是,姦就是姦,嫖就是嫖,是非黑白豈能混淆! 內地法律成文之無理與反智可見一斑。對照之下,本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條例對罪成者當真是予以重判。若我們設身處地,站在那是確實被「姦」而非被「嫖」的幼女的立場,被受姦污已經是極大的傷害,給成人再冠上一個被「嫖」的帽子,不是尊嚴的侵犯,加倍的侮辱,又是什麼。我們人人生而平等,在上主眼中,每一個都是同樣寶貴,究竟有誰可以妄顧上主的律法?

電影「無聲吶喊」在南韓社會感動萬千人心,可見藝術與傳媒工作者的具大影響力。但社會輿論、民間壓力的力量卻是此一時彼一時也! 今天,造成民情洶湧、民怨沸騰的事,明天又可能已經被丟淡被遺忘,特別在節奏急速的社會如本港。公民社會以民情為弱勢社群伸冤乃是萬不得已之臨時依靠,真正能幫助他們的,該是更為長久的盤石。它指向西方歷史中,非常值得我們參考的幾個概念:「價值理性」、「程序公義」、「法治」! 那麼一大堆東西一言以敝之,當中就是相信人心是會軟弱的,因此為了持守終極的普世價值,公民們對自己的行為必須加以理性約制。「法治」是一種精神,憲法地位神聖而不可侵犯,所以法律不是一種手段,並非「依法而治」那個層次而已,其本身正是那個目的。因此,在法治精神之下,法律的制定與執行必須嚴謹,不應當淪為任何人可以利用的工具,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是其核心價值。一個相信法治精神的社會,人民才會努力捍衛法治,司法系統與過程才會不輕易被權貴的意志所左右。

明辨是非,賞善罰惡,彰顯公義本來乃是上主旨意,但我們往往眼見社會不公而無奈接受,或怯於為別人發聲。在此,我誠邀各位為自己受過良好教育而感恩的弟兄姊姊們,去看看這套電影,檢視我們的社會現況及自己能發出的公民力量,最重要的是,認真反思我們的教徒角色。

資料來源:
 <為弱勢吶喊>,U Magazine, 15-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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