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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1日三讀修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明訂各地方政府除應設置手語翻譯服務窗口,也須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求,提供同步聽打服務。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在法案三讀通過後發言時表示,全國聽障學生中,以口語作為主要溝通模式的佔絕大多數,對手語少有全面性的理解,另外還有一批人是因為年紀老化聽力衰退,或是因意外事故導致聽覺喪失。

由於他們過去並沒有學習手語,因此遇到各式會議或演講場合,即使主辦單位提供手語翻譯服務,也很難理解講者的原意,對他們來說,確實有提供同步聽打服務,透過字幕讓聽障族群了解社會公眾資訊的必要性。

因此,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中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置申請手語翻譯服務窗口,依聽覺功能或言語功能障礙者實際需求,提供其參與公共事務所需之服務,並得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求,提供同步聽打服務。

但為了讓各地方政府有充裕時間規劃課程、培育專業同步聽打人員,這部分將在法案三讀通過公布後2年實施。20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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