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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9日 14:37 來源:金黔線上


11月25日22時許,貴陽市公安局金陽分局接到黔南州貴定縣河東路派出所報稱,一名小女孩被一男子帶至貴定縣內,小女孩稱在貴陽市金陽新區被這名男子強姦。金陽分局民警立即趕往貴定縣公安局河東路派出所,于11月26日淩晨5時許將這名被害小女孩及犯罪嫌疑人帶回進行審訊。





  經初步調查,警方得知小女孩是貴州黔西人,與來貴陽打工的父母吵架後獨自一人外出。案發當天,小女孩在金陽客車站被犯罪嫌疑人帶到車站對面的一處廢棄花園內實施強姦。之後,小女孩被控制,被犯罪嫌疑人用一輛小推車,沿貴新高速公路運到貴定。在貴定,小女孩趁犯罪嫌疑人不留神,跳下手推車,向路邊的交警求助,犯罪嫌疑人也隨即被抓獲。


  經查,犯罪嫌疑人年齡大約30歲左右,身高165釐米左右,聾啞人,神志清醒,上身穿著碎花毛衣與貴陽一中校服,下身穿著深藍牛仔褲,腳穿一雙運動鞋。經過搜身,有一部無卡手機及一個不屬於他的錢包。


  民警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訊,請來了貴陽市聾啞學校的老師,但手語老師也無法與犯罪嫌疑人進行溝通,且犯罪嫌疑人不會寫字,所以警方無法核實其姓名及相關資訊,也無法進行審訊。望知情者與貴陽市公安局金陽分局聯繫,聯繫電話7989850。(貴州都市報 記者 邱淩峰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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