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表面殘障的阿嘉(左)和阿雯(右)以殘疾人士身份應徵政府工一直失敗,改以健全身份應徵即獲聘。 李家皓攝
【勞工辛酸】
【本報訊】殘疾人士在職場屢碰壁,政府作為全港最大僱主,一直宣稱優先錄用殘疾人士,但真相是否如此?《蘋果》接觸數名不同殘障程度、曾應徵政府部門的年輕人,有罕見神經科疾病患者應徵逾百次都失敗,其後不再申報殘疾即獲聘;有擁大專學歷的聽障人士一再調低應徵職級,最終只獲聘為要求小六學歷的二級工人。團體質疑政府聲稱維持2%殘疾公務員比例涉篤數,當中不少是現職員工申報患長期病患或因工傷致殘,每年新入職殘疾人士僅數十人。
記者:盧勁業 袁樂婷
阿雯(化名)一隻耳失聰,阿嘉(化名)患罕見神經科疾病Segawa Syndrome,寫字比常人慢。兩人持殘疾人士登記證,2009年大專畢業後,共應徵過百份政府工,包括活動推廣助理、項目主任等文職職系,每次均主動申報殘疾,全告失敗。阿嘉說,與自己學歷一樣的健全朋友,應徵類似職位大多一擊即中,感事有蹊蹺。
疑壓低殘疾者面試分數
她向政府索取面試成績紀錄,發現自己每次不合格的項目都不同,懷疑政府部門在面試前已有前設,刻意壓低殘疾應徵者的面試分數。阿嘉在2011年中首次不申報殘疾,立即成功獲聘,同年底以健全人士身份入職。
阿雯情況相近,同是應徵合約項目主任,僅相隔一周的兩次面試,得分竟相差逾三成,「用殘疾身份見民政事務局,被評為溝通能力低;但用健全身份見民政事務處分處,就被評為溝通能力頗佳」。
兩人曾向多個政府部門投訴。公務員事務局否認歧視,平機會亦指無法跟進個案。阿雯說:「身體冇表面殘障,要加入政府都咁難,如果身體有明顯殘障,第一次工作機會又係邊個畀?」
兒時因發燒致失聰、需以手語及讀唇溝通的朱芷茵亦對成為公務員有憧憬,「辛苦讀到大學,無非想爭取一個機會」。她擅長處理文書工作,一分鐘可輸入100個中文字,惟多次應徵政府文書助理均失敗,一再降低應徵職級,最後獲列為懲教署二級工人後備名單。該職位只要求小六學歷,等足4年才通知她入職,她最終選擇留任支援聾人機構「龍耳」的手語導師,她透過手語繙譯說:「好失望,我係聾人,但文書冇問題,識得讀唇,亦可以透過電郵溝通,點解接受唔到我?」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三人狀況只是冰山一角,政府雖設「殘疾人士優先錄用」政策,但獲聘者寥寥可數。有碩士學歷的肢體殘障人士,花好幾年才獲聘為初級文員,「入到職都係大材小用」。他推斷政府部門怕麻煩,例如需為肢體殘障員工改裝工作間。
公務員事務局指,以公開及公平競爭為原則招聘,會按申請人品格、能力、表現及有關職系的工作需要作評核,健全及殘疾人士享平等機會。平機會過去10年接獲30宗按《殘疾歧視條例》投訴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的個案,21宗有足夠理據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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