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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樂老師見男同學彈錯琵琶,竟用木魚棒連敲頭頂4下,害學生耳聾。示意圖
台中市霧峰國中國樂班老師林俊斌3年前在指導學生團練時,見魏姓國一男同學彈琵琶失誤,一時氣急,竟拿起長23公分的木魚棒,連續快速敲擊魏生頭部4下害他耳聾,一審依重傷害罪判林師8月徒刑,後因雙方達成300萬元和解,台中高分院今仍判林師8月徒刑,但准緩刑5年。
林師坦承於指導國樂團練習時,因魏生彈琵琶失誤,以木魚棒敲擊魏生的頭部善意提醒,但屬於教學方式,沒有傷害學生的意思,也與魏生右耳聽力減損無因果關係;其他學生則證稱,如果彈錯或嬉戲聊天,老師就會用木魚棒碰觸頭部提醒,每堂都會有人被敲1、2下。
判決指出,由於魏生被敲擊頭部後即感到頭暈、右耳聽不見,接著斷續出現耳鳴聲「嘟嘟嘟、逼逼逼」,經鑑定魏生右耳為感音性聽障,已屬重傷害,認定與木魚棒敲頭有因果關係。林師雖無傷害魏生的故意,但應注意體罰學生應採取適當的方式,避免造成學生傷害,另考量林師同意賠償300萬元,因此同意給予緩刑。(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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