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石子健/藝術公司創意總監(台北市)】 2006.12.13 02:15 am
最近發生一家六口五人跳河的慘劇,社會局指那家人工作意願不高,而小孩的姑姑說並非如此,小孩在兩個地方工作都發生雇主不付應得薪資的情事。關於輔導機構的麻木不仁,個人有切身經歷。
個人雙耳聽力全失,惟具專業能力,擔任某廣告公司高階主管十年,五年前因老闆移民而辭職,又因受信任友人欺騙,失去所居房地。之後求職路嘗盡艱辛。
聽障人士可至就業有關的協會求職,便透過勞工局所屬某協會,請求媒合職務。協會就業服務員,不斷以洗腦方式告知本人,不要「肖想」以前高階主管職務;他說,聽障者,在聽人世界找主管工作幾無可能,不如尋求店員等低階工作。個人雖疑惑為何專業人才很難媒合,但也願從頭做起,讓雇主能有機會認識我的能力,便不求高階職務,由他安排。
不料一連串媒合的都是極惡劣的雇主。有雇主說好要進用又突然反悔,有雇主積欠半數薪資不付,最惡劣的是一家文教的雇主,工作期間不給任何相關工作的設備與耗材,還時常挖苦說:「你不是創意很強,就發揮創意變出來啊!」
該協會就業服務員潑冷水在先,聞知那些雇主惡劣行徑,不但不上報處理,反指責我:「一定是你哪裡做不好」。等我提出相關證據,他才無言以對。而雇主違反勞基法部份,就服員卻一再曲意迴護。
經過三年工作不順,終於領悟「求人不如求已」的道理,跳過該協會,廣發求職信,多次面試後,有兩家公司強力請我前往就職,於是選地緣相近的公司,三個月後便因實力堅強,升任創意總監,一年後,公司也成為業內第一的公司。該協會就業服務員,竟然跑來請求把我找的工作,業績算在他們協會上,偽稱是他所媒合成功,好上報勞工局,不由一陣透骨心寒。因本人個性寬厚,最後還是答應所請。
回顧以往,這三年中個人也有多次三餐不繼且無人援手,瀕臨自殺邊緣。協會與就業服務員沒有提供任何實質幫助,該員得知我有輕生念頭,也無任何協助,大有「愛莫能助」的意味。
任何新聞表象,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真實社會不是這樣二分法,人們對當權者異常寬大,對弱勢又極為殘忍,許多援助不是太遲就是太過頭。公家機構面對全家六口五人跳河後,還依然推諉責任,自稱經常電話查訪,如同那位沒有實質作為的就業服務員。
我今日有幸不死,更上事業高峰,能感謝的對象竟然只有自己,而自己就靠這一股不認輸的怒氣,在沒有任何支援中撐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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