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近年來積極推動運動人口倍增計畫,希望透過「教不會運動的人學會運動,讓會運動的人養成規律運動的習慣」之具體步驟,來提高運動風氣、增加運動人口。而推廣與普及休閒運動,以期「運動休閒化」或「休閒運動化」,應是達成目標最簡單易行的捷徑。 而身為國民,身心障礙體育界自當全力支持與響應。其中聽障休閒運動無疑是發展空間最大的一類。 聽障者從事運動所遭遇的障礙微不足道,幾乎任何運動項目,聽障者均可毫無阻礙地參與。 | |
在一些競賽的場合,可能需要普設電子視訊發號系統與犯規警示系統來為聽不到的運動員服務;然而在休閒運動方面,則不須如此大費周章,聽障者不需要特殊器材設備,也不需特別運動場所,與其他身心障礙者相較之下,聽障者可以做到「時時可運動,處處能運動」。 歐洲人的運動風氣領先全球,尤其是北歐國家,氣候嚴寒,一年當中可以親炙溫陽的時日不多,因而北歐人民皆十分重視與珍惜夏日戶外運動的機會,即使在冬天,也發展出種種雪地運動來,這是舉世皆知的事。這些國家的聽障者在這樣的環境下,也跟著建立規律運動的習慣,他們已經將運動視為休閒的共同體。瑞典的全國聽障體育協會已經堂堂邁入九十一週年,包括丹麥、挪威、芬蘭等國的聽障體協,最年輕的都已八十歲了。在協會的長期推動、社會福利的全力支援、國家體育政策的正確引領以及全民對運動健身的自覺等等因素交互影響之下,使北歐諸國的聽障者人人均可換上運動服下場比賽。 以瑞典為例,全國人口八百八十八萬四千人,尚不及台灣的一半,但其聽障運動員在二00一年羅馬第十九屆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勇奪一金五銀五銅,居全球第二十名(台灣爭得一金一銀二銅,居全球第二十四名)。由此可知,休閒運動是提高運動風氣,增加運動人口的有效途徑,而在這樣的基礎下,自能產生足夠的競技運動員來為國家出征,爭取榮譽。 ■ 聽障休閒運動現況 我國聽障體育進行組織性、系統性推展的歷史相當短暫,至一九九一年才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加入國際聽障體育總會(CISS),改變我國聽障運動員始終無緣參與國際運動賽會的宿命;同時,到了一九九七年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成立之後,國內各項聽障者專屬的運動項目才次第推廣開來。故嚴格算起來,我國真正在推展聽障體育活動不過是晚近十年的事。在這麼短暫的時間裡,我們主辦過包括「二000年台北第六屆亞太聾人運動會」在內的五項國際性賽會,並力挫強敵希臘雅典,勇奪「二00九年第二十一屆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Deaflympic Games)主辦權,成績亮麗耀眼,連有近九十年聽障體育發展史之北歐諸國也要刮目相看。只是,我國聽障運動員在國際賽事的表現,尚無法與我國主辦國際賽會的深厚實力相提並論。 全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成立之後,即傾力舉辦各種國內年度例行性聽障體育競賽,希望透過這樣的比賽來激勵聽障者樂於投入運動,進而從中發掘富有潛力之運動人才,施以訓練,使之能蔚為國用。目前,協會每年舉辦的運動項目約略有:田徑、游泳、籃球、羽球、桌球、保齡球、撞球、武術、拔河、慢速壘球、軟式棒球和登山健行等等。而其中可以納入休閒運動,引導聽障者從事的有慢速壘球、桌球、羽球、保齡球、登山健行等,另外,協會也在倡導自行車、慢跑、健走、散步和釣魚(海釣、溪釣)等運動,務使每一位聽障者都能找到合適的運動項目,進而成為新增的運動人口。 ■ 困難所在 依據美國聯邦衛生部的統計,聽障人口出現的比率是千分之二,準此,台灣地區將有四萬六千名聽障者。若依據台灣大學最新的統計,認為聽障人口大約百分之ㄧ的話,則台灣將有二十三萬聽障者。何以會有這麼大的落差呢?前者是以語言期前失聰之聽障者為統計對象,後者則納入語言期後因傷病失聰以及年老後聽力退化者。由於語言期後失聰者從事運動的障礙不若語言期前失聰的聽障那麼明顯,故自CISS以至各國國家聽障體育協會,皆以語言期前失聰之聽障者為服務對象。 要為台灣近五萬名聽障者推展休閒運動存在著種種困難,茲分述如下: 一、聽障學生來源分散而未能享有體育資源 我國自民國五十八年以降,受到全球「回歸主流」特殊教育理念導入的影響,全台三所公立啟聰學校不再是聽障學生的單一選項,越來越多的聽障學生在家長的安排與專家的鑑定之下,選擇融入社區的一般學校啟聰班級就讀。依據教育部九十一年「特殊教育統計年報」,高中以下在學之聽障學生計三千五百五十四人,其中在啟聰學校就讀者僅有七百八十六人,只佔百分之二十二,其餘聽障學生則分散在各縣市一般學校的啟聰班中就讀。由於學生來源分散,不易組織起來施以體育訓練,連學校的體育組行政人員也不知要如何為這些聽障學生爭取資源。以致我國近五年來之聽障國家代表隊成員,百分之九十仍以三所公立啟聰學校在學或畢業生為主幹,亟待導正此一畸形現象。 二、聽障學生之家長支持度普遍低落 「萬品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是我國千百年來普遍流傳的觀念,直至今日,家長們仍深信讀書是邁向成功的唯一途徑。聽障學生的家長自不例外,他們對於自己的子女失去聽力,心靈上承受著一般人無法體會的壓力,為了深恐子女在失去聽力之後也失去了社會上的競爭力,因而多方督促子女學習口語以及各門學科,目的在為日後融入社會預做準備。在這種狀況之下,要說服他們同意子女從事運動,實在非常困難。所幸,近年來在教育部頒訂「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以及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頒布「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獎勵辦法」並宣布凡獲得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金牌者,得由國家安排擔任專任教練一職,情況已逐漸在改善中。 三、場地利用障礙 聽障者在從事運動時若需使用到場地、器材、設備時,往往因為欠缺向管理單位借用的溝通能力而自動放棄,因而聽障者利用公共體育設施的意願有待提昇。 四、族群聚集趨性不易與一般人共同運動 每一類身心障礙者的運動都有其特殊性,肢障、視障與智障者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體位鑑定(分級)、特殊器材與特殊項目上,而聽障者則主要表現在語言(特別是手語)的溝通。不懂手語者很難與聽障者同場運動,聽障者通常只與自己的族群一起運動。這種趨勢也表現在CISS,他們擁有只限聽障運動員參加的聽障奧運會。【肢障亦然, IPC(國際殘障奧林匹克委員會)擁有專屬肢障運動員參與的殘障奧運會。】在這樣的前提之下,若鼓勵聽障者投入社區運動,實難奏收理想的效果。 五、聽障者本身的因素 聽障者投入休閒運動最大的困難還是本身的種種因素不易克服,這些因素包括工作太忙、經濟能力不佳、家庭成員需要照顧、課業壓力、缺乏運動的興趣以及缺乏運動同伴等等。其實這些問題都是因為欠缺運動的意願所致,如何以簡單有效的方式來吸引聽障者投入運動,是當前最迫切解決的課題。 六、專業協助人員的不足 協助聽障者從事運動至少需要兩類專業人才,第一類是手語翻譯員,另一類是體育專業教練。此二類人才必須相互配合、攜手合作,才能引導聽障者正確地投入運動。若教練本身能略通手語,當可大幅節省人力資源的支出。 以上六項為當前聽障者從事運動時最主要的困難,若能設法一一克服,則聽障運動人口倍增,甚至使我國聽障體育健兒成為國際賽會的常勝軍當非夢想。 ■ 推廣策略 睽諸前述聽障者從事運動的困難後,茲試擬具體可行的推展策略於下: 一、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方面 宜盡一切可能提供聽障運動員最周全的保障,尤其是在獎勵金方面。現行聽障奧運會金牌的獎勵金僅有七十五萬元,而同等級的殘障奧運會獎勵金則為一百五十萬元,這等差別待遇,深令聽障運動員飽受被矮化的屈辱,並深感不平。若能拉平二者的待遇,相信可吸引更多的聽障者投入體育的領域,拓展光明的人生。除了獎勵金之外,就業的輔導亦相當重要,國家宜頒定保證就業辦法,設法留住優秀運動員,借重其經驗、智慧、技術,來訓練年輕一代的運動員,使經驗得以代代傳承下去。 二、在全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方面 密集舉辦各類聽障者體能活動、競技運動、體育講座,並擬具培訓計畫,長期培訓聽障運動員。除此之外,也要持續爭取大型國際性運動賽會之主辦權,俾能蔚為風潮,吸引更多的聽障者投入運動的世界。在此附帶一提的是,我國爭取到的「二00九年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是我國體壇有史以來規模最大、位階最高的盛會,籌備工作目前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的指導下,與主辦城市台北市政府攜手合作,緊鑼密鼓地展開。全國的聽障者也將全面動員,或擔任大會義工,或積極準備,期能成為國家代表隊的一員,進而在二00九年時,站在自己的土地上為國爭光。 三、在特殊教育單位方面 運動員的來源在學校。在缺乏體育師資與資源的各級學校啟聰班裡,有不少富有潛能的聽障運動員因無人發掘、訓練而被埋沒,十分可惜。目前特殊教師當中有「巡迴輔導老師」的編制,如果法規與經費均可行,期待教育部特殊教育小組可以配合增列「體育巡迴輔導老師」,讓隱藏在各校的優秀聽障運動員能提早被發掘出來,適時施以訓練,同時也對其他聽障學生施以專業的體育教育,使之五育均衡發展,培養健康的身心。 ■ 結語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對於聽障者的休閒運動相當重視,曾指示全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將之列為年度重要工作項目之ㄧ,並提供充分的資源與指導,但不容諱言的,這些年來的努力,時日尚短,尚不能與北歐諸國已將休閒生活運動化的高度運動風氣相提並論。不過,我們已經平穩的在向前邁進中,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必能逐一克服困難,達臻北歐的水準。(作者為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秘書長) |
- Feb 09 Fri 2007 10:52
聽障者休閒運動的需求.現況...困難與可行的推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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