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來自:TVBS
()(95/02/18)


  相簿裡的親密合照,裡面的男子竟然是個大騙子,他自稱是大公司的老闆,事實上他也的確是個專家,只不過是個騙人專家。


  被害女子哥哥林俊成:「我妹妹保險單10萬借據,然後她的薪水 2、3個月薪水,被他拿走說要幫她保管,最重要事情,我妹妹的感情和身體。」


  康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了重度聽障的被害女子,之後,兩個人感情迅速升溫,期間康姓男子不斷找藉口向被害人要錢,只是10多萬一到手,人就人間蒸發。被害人的哥哥去對方住處討回公道,卻意外發現一大堆的假證件資料,這才發現他的多重角色。



  騙財騙色之外,他還騙手機,看看這家通訊行的監視器,康姓男子假裝上門看手機,一轉身就把一支1萬2的高價手機給塞進口袋,神不知鬼不覺。另外,他還跑到人家貼廣告頂讓的店面,假裝大公司老闆看房子,趁機又偷走人家的財物。



  用騙的還不夠,警方查出,康姓男子還涉嫌飛車搶奪,五花八門的前科,真的是偷搶拐騙樣樣來。網路上的白馬王子,真相根本是個無賴,警方呼籲其他的被害人儘快出面指認。


手機大盜騙財騙色 刑事局九隊拘提到案法辦











































































轉載來自:中央社
記者孫承武)(95/02/18)


  前科累累的康姓男子在網咖結識聽障女子後藉機搭訕騙財騙色,此外還鋌而走險扮演起橫行大台北地區通訊行的手機大盜,並涉及多起飛車行搶案。刑事局偵九隊會同台北縣市警方今天在北縣板橋一家網咖內將他逮捕,全案訊後依竊盜、搶奪等罪嫌移送板檢偵辦。


  今年元月間有媒體報導大台北地區有一名男子,專門趁通訊行晚間即將結束營業時段上門挑選手機,趁店員不注意竊取高價位手機。店家公佈監視影帶畫面後,事後並有一聽障女子向刑事警察局偵九隊指認這名手機大盜還涉及騙財騙色案。


  警方受理報案,透過嫌犯經常流連網咖這條線索,查出康姓男子(三十歲,有竊盜、恐嚇、擄車勒贖等前科)身分,上午會同北縣三重警分局、北市大安警分局員警在北縣板橋市館前路一家網咖將他逮捕。


  偵九隊表示,因為逃亡、恐嚇、搶奪、竊盜等罪嫌遭通緝的康嫌,原為擄車勒贖集團成員,出獄後無所事事,平日流連網咖,去年五月間在網咖內結識有聽覺障礙的被害人,見其單純可欺,持變造證件謊稱是美商公司保險業理財專員搭訕,詐騙被害人保險金、手機等,金額約新台幣二十多萬元,康嫌之後因「劈腿」,遭被害人兄長撞見,見東窗事發才連夜搬離租處。


  康嫌在警訊中供稱由於經濟狀況不佳,因此鋌而走險扮演起橫行大台北地區通訊行的手機大盜,案子遭媒體披露後,就一直躲在三溫暖或網咖店;最後只好重操舊業偷來機車,幹起飛車搶奪的勾當。警方表示,康嫌坦承犯案十五起以上,現正逐案清查中,也呼籲被害人出面指認。


無言的結局 唇語騙財色 聽障女揪出男蟲











































































轉載來自:中國時報
(蕭承訓/台北報導)(95/02/19)


  通緝犯康裕民平日躲在三溫暖、網咖找尋獵物下手,一名慘遭騙財騙色的重度聽障女子,日前從電視新聞播放的通訊行遭竊畫面,一「眼」認出竊嫌就是「負心漢」。刑事局偵九隊昨天查獲康嫌,康坦承犯下至少十五起搶案和竊案,至於騙了多少人的感情和金錢?康都推稱忘記了!


  警方調查,卅歲的康裕民,目前除了被發佈恐嚇、搶奪、竊盜三項通緝外,還因逃亡罪遭軍事地檢署通緝,卻仍在利用偽造證件逍遙法外,四處行騙行搶犯案。尤其他以偷來的假證件冒名和女被害人交往,讓被害人受騙後,還不知道其真正身分,只能從相貌指認。


  警方發現,康嫌在八十七年間,因為竊盜案被判刑兩年八月,八十九年出獄後,經常出入網咖,玩線上遊戲,並在網咖內隨機找尋女子下手,虛情假意誘騙被害人交往,然後藉口投資或租車,騙取錢財。

  一名重度聽障的林姓女子,去年五月間,在網咖認識了康嫌,自稱當老板的康嫌以假名與她交往。一開始,康把濃情愛意用紙筆表達,或由林女直接讀其唇語,讓林女誤認為找到一個可以託付終身的男友,接著康嫌以替林女還車貸為藉口,拿保單去質押借款,後來又以投資為名,陸續騙走她約廿多萬元及手機,還讓她成了「卡奴族」。


  林女曾撞見康嫌住處有許多信用卡簽帳單和他人的證件,但因被愛沖昏頭,未及時察覺,直到林女的兄長撞見康嫌劈腿和其他女子交往,康見東窗事發,連夜搬離租住處,從此失去消息。


  林女被騙後整日傷心不已,對人際關係更是不信賴,她根據康嫌所留的假名找到「對方」,才發現,原來是康嫌偷了「對方」的皮包和證件,再冒用「對方」名義行騙。


  原以為不會再看到負心漢的林女,今年初看到電視新聞,得知大台北地區出現一名手機大盜,專挑通訊行行竊,監視畫面拍下竊賊的影像,驚訝正是負心漢的身影,於是向警方報案,提供相關訊息。


  警方查出,康嫌曾以林女的手機門號,花了一千八百元購買線上遊戲「亂」的遊戲儲值,進而追出康嫌也曾拿行竊或行搶得手的手機門號儲值或犯案聯繫。


  刑事局偵九隊,昨天會同北縣三重分局循線在板橋一家網咖店內將康嫌逮捕,並在他身上起出變造身分證、和女子拍大頭貼的照片及保險套等證物。康嫌見無法狡賴,坦承在北市中山區及三重一帶,已犯下至少十五件的搶案和竊案。


  警方懷疑康嫌騙財騙色不只林女一人,呼籲被害人出面指認,至於其所涉及的搶案,刻由警方一一過濾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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