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肘襲胸示意圖
張男用手肘對女鄰居襲胸,鄭女持安全帽反擊打他頭部,導致他左耳聽障。


男子襲胸 被打傷反獲賠


2008年06月25日蘋果日報



【張欽╱台北報導】一名男子不滿女鄰居移動他的盆栽,趁女鄰居返家時突襲摑掌、手肘襲胸,女鄰居則拿安全帽回擊將男子打成左耳聽障,互控傷害和解後,男子向女鄰居求償一百萬元,但因他先出手、性騷擾被裁罰,台北地院認為男子過失程度佔六成,僅判女須賠十二萬餘元。
張男與鄭女為門口盆栽擺設互有嫌隙,前年九月早上,張不滿盆栽被動過,趁鄭女騎車載小孩上學後返家,從後方突擊打鄭女一巴掌,雙方爭執時,張還雙手抱胸,以手肘、手臂連續碰撞鄭女胸部,鄭女隨後拿安全帽反擊揮擋。


 




性騷擾罰萬元
張向法官表示,鄭女拿安全帽打自己的頭、臉,造成多處挫傷,左耳聽力因此受損、耳鳴。鄭女則辯稱是正當防衛,聽障也與其防衛無因果關係。另外,張因襲胸舉動,被北市政府認定性騷擾裁罰一萬元。
法官認定張的耳鳴併聽力障礙,確是鄭女造成,審酌後判鄭賠醫藥費、慰撫金共三十一萬餘元,但張先打人又性騷,要負六成過失責任,鄭只要負四成責任,僅須賠張十二萬五千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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