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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7日 08:43 蘋果即時
媒體報導,台北19歲張姓男子2009年就台北市啟聰學校,同年5月9日性侵女同學,之後又連續性侵被害人2次。同年9月,張男又夥同另名劉姓同學,設局輪姦1名學妹得逞。2名受害人分別報警。張男犯案時未成年,加上是瘖啞人,符合減刑條件。士林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共4罪判他4年6月徒刑。
瘖啞人性侵同窗 判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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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啟聰學校張姓學生於2009年6月,連續性侵女同學3次。被害人身心受創,多次自殺未遂;同年9月,張還與同學設計輪姦學妹。士林地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張應執行4年6月徒刑。 張姓男子(19歲)於2009年5月9日凌晨,仍是啟聰學校學生,與被害女同學一起到台北市內湖區陳姓同學家住。他趁大家熟睡,性侵被害人得逞。同年6月19日、20日畢業前夕,又連續性侵被害人2次。 被害人遭張性侵後身心嚴重受創,畢業後多次自殘及自殺未遂。直到同年10月初,家人查覺有異,追問得知內情,帶她向台北市警局報案。 同年9月13日凌晨,張姓男子已畢業,夥同劉姓同學(另案審理)誘出一名學妹,輪姦得逞。被害人不堪受辱,常在學校浴室飲泣。校方查覺有異,與家長一起報警。 由於張姓男子犯案時未成年,加上他也是瘖啞人,符合減刑條件。士林地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共4罪,每罪判刑1年10月到2年不等,合併應執行4年6月。 【2011/06/17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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