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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c.xinhuanet.com 2011年06月16日 09:59 來源: 四川在線/成都商報
昨日,青羊檢察院對外發布,他們以涉嫌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批捕了一犯罪團夥的6名嫌疑人。據悉,這也是刑法修正案(七)規定新罪名後,成都首次適用該罪名追究組織者刑事責任。
今年3月18日,青羊區公安分局的民警,在青羊區83路公交車新文化宮站,抓獲兩名扒竊他人錢包的嫌疑人。他們分別是15歲的王紅(化名)和15歲的張力(化名),並且都為聾啞人。警方調查發現王紅和張力是貴州盲聾啞學校的在校生。“我們是被騙來的。”通過手語老師的幫助,他們交代,他們是被秋旭、呂婧梅夥同盲聾啞學校代課老師馮偉從貴州盲聾啞學校誘騙至成都,並加入該盜竊團夥的。警方展開調查,在沙堰西一街5號的一個小區內,先後抓獲團夥成員鄧波、秋旭、呂婧梅、王艷等11人。檢方查明,鄧波為犯罪團夥頭目,當被組織者不願意進行違法活動時,組織者就採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強制手段。據了解該團夥中大部分是貴州人“被組織者中有未成年人3人以上。”青羊檢察院偵監科科長王敏玲介紹,並且都是聾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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