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人誹謗女友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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聾啞人誹謗女友脫罪
【澳門日報消息】聾啞人士涉嫌在友儕間散佈聾啞女友“壞話”,惹上官非,被控誹謗罪及索賠五萬元。初院早前開庭審理此案,由翻譯員在庭上手語傳譯。法官昨日宣判指出,被告與原告雙方證人各執一詞,但原告方面未能指出具體時間、“講壞話”的原因和表述方式等,證據不充分。加上原告逾期提交自訴書,導致訴訟程序終結,妨礙本案審理實質問題,民事請求不能採納,駁回起訴。
案情指,原告與被吿因工作關係發展婚外情,導致婚姻破裂,離婚後與被告一起生活。後來發現被告非真心待己,四處向友儕散佈其私隱。原告有感聲譽被毀,並恐怕終有日傳言會流入與前夫所生的兒子耳中,令她睡不安寧,承受極大的精神壓力。為討回公道,向被告提告及要求精神賠償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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