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打工旺季即將到來,大批學生進入工讀市場,近幾年來,上班族荷包縮水,打工已經不是學生的專利,愈來愈多上班族也有兼差的狀況,同時在兩家公司上班,只要選擇一家公司投保勞保即可,可省下勞保費負擔。

依照勞保條例規定,上班族在五人以上企業服務,老闆就得幫上班族投保勞工;勞保保費由政府、老闆、勞工三方負擔,如果你是受雇員工,每個月就得負擔自己兩成的勞保費。如果上班族利用下班時間兼差,同時受雇於兩家公司,就可在其中一家公司投保勞保即可、減輕勞保費負擔,不用再從薪水裡扣除一筆勞保費。內政部在73年做過解釋令,勞工從事兩種行業,應該由工作時間較長、所得較高及危險性較大的單位投保勞保即可。


依照這項解釋,上班族可選擇其中一家投保薪資較高的公司,由老闆投保勞保即可,不需重複投保。例如大榮在A公司工作,勞保投保薪資是3300元,大榮利用下班時間在加油站打工,勞保投保薪資是15,840元。大榮如果兩邊都投保勞保,一個月下來,A公司及加油站老闆每個月將從大榮的薪水裡,總共扣除600元繳交勞保費。如果大榮只在A公司投保,每個月負擔的勞保費只剩下394元,一年下來就省下2,472元。如果上班族兩邊重複投保勞保,每個月從薪水裡扣除兩份的勞保費用,萬一發生事故,申請理賠時,也只能拿到一份。


以大榮為例,如果他在A公司與加油站兩邊都投保勞保,發生事故時,勞保局會依照投保薪資較高的標準,支付勞保給付,也就是以投保薪資3300元的標準,計算勞保給付給大榮;並不會另外以15,840元的標準,支付另一筆勞保給付給大榮。〈系列38


2006/06/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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