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金芳
上星期四,綜合教材教法曾老師帶著我們全班到誠正大樓聽演講,這次演講內容是關於「聾人教育的社會思考-從局限編碼到曼布裡諾頭盔」,主講人是來自對岸南京的賀教授,剛開始對於賀教授的特殊口音有些不習慣,也有些詞彙的講法不盡相同,例如:聾人、、等。但是適應不同學者不同口音的講說、文獻和著作都是必要的,時勢使然,這樣才能吸收更多、更廣的知識、學問,互相交流、切磋,促進自我成長,進步的空間才會更大,不當井底之蛙,立足台灣放眼全世界。
「聾人就業面臨最大的困難不外乎溝通不易和學歷問題。」 由於聾人生理上的缺陷,本不易和聽者及外界溝通,使得他們在資訊上的獲得較一般人少;又因考試能力較差,所以在學歷上無法和一般人競爭。而在職場中,由於業主們以盈利為主,不願花較多的精神和金錢在聾人身上,導致聾人較不易找到合適的工作。
  「聾人除了失聰之外,完全與正常人無異。」但郤曾出現過高學歷的聾人找不到工作,而去當工友的無奈狀況。對於這種社會不公平的待遇,聾人多少會感到自卑和無奈,他們覺得他們可以做得很好,郤苦無機會。目前普遍來說,聾人的就業率較以前為多,但除了從事藝術工作之外,其他大部份的聾人都是從事一些較單一的、機械性的工作。
  聾人工作會比較專心,因為他們的聽覺受到的刺激較少的緣故,但因此反應也較一般人慢,不善於在同一時間內處理太多的事情。一些剛開始工作的聾人會怕麻煩雇主而不敢發問,使工作受到阻礙。另外,由於聾人和同事間的溝通不易,使到聾人在工作場所的人際圈子很小,甚至還會出現當午休時,同事們在聊天嘻鬧,而聾人郤靜靜地在一角獨自吃飯的情景。
  聾人因失業而導致犯罪的情形,「殘障三法」中,對聾人犯罪給予特別開恩減刑的制度頗不周全。他覺得有些聾人在生活中遇到太多的障礙,一方面因失業又加上無聊的情況下才會去搶劫犯案。可是政府實施的這個制度,看似在保護聾人,但實際上對聾人造成很大的傷害,使聾人因刑罰過輕而屢犯,或聽人捉著此法的漏洞陷害聾人。他認為,政府要做的是幫助聾人找工作,多培訓翻譯員,陪同聾人去面試找工作。當翻譯員的培訓制度建全之後,該項法律條文應該癈除。
  聾人不需要他人的同情或可憐,也不要一味的幫忙聾人,這樣反而造成他們有依賴的心理。他們要的是工作機會,適當的幫忙和關心,他們要自立更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莉娜手語工作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