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3 19:22




(登嘉樓‧瓜拉登嘉樓3日訊)66歲宗教老師連聾啞的繼女也不放過,在家中非禮繼女,還逼她口交,結果被判入獄9年。


被告蘭里依布拉欣來自瓜登的甘榜古邦巴貢,他被控於去年12月15日凌晨12時至早上7時間,進入44歲的聾啞繼女睡房,對她上下其手,還逼她口交。


曾擁有4名妻妾的被告觸犯了刑事法典377C條文(違反自然性行為――口交)條文及354條文(非禮)。


瓜登地庭法官端再納判決被告因口交罪入獄9年,而非禮罪則入獄3年,兩項刑期從他被逮捕的1月4日開始同時執行。


光明日報‧20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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