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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4 15:49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三分局健康派出所員警巡邏時,見劉姓男子可疑而盤查,劉男卻比手畫腳,原來他是瘖啞人,但員警仍堅持要他出示身份證,並進一步查出他是性騷擾通緝犯,劉男相當驚訝,以前遇到的警察都不想多事,比手畫腳就能蒙混過關,這次卻運氣差遇到認真的警察,至於他被通緝的原因,是3個多月前見一女子胸部雄偉,伸鹹豬手而挨告。
健康所警員曾皇維前天(2日)深夜巡邏時,在南區高工路與工學六街口見劉男(34歲,有竊盜等前科)與妻兒在路旁,劉男神色相當驚慌,員警盤查時,他不斷比手畫腳,之後透過筆談,員警得知劉男自幼瘖啞,懂得寫字,但識字不多。
員警落實盤查勤務,堅持要劉男拿出身分證,劉男卻不斷找理由搪塞,不過,警方仍相當堅持,劉男只好拿出身份證,員警進一步查出,他是上月26日被地檢署發佈通緝的性騷擾通緝犯。
員警將劉男帶回健康所,並請來手語翻譯人員,確保劉男的法律權益,劉男顯得很驚訝,他透過手語翻譯說,數天前就遇到警察盤查,他比手畫腳之後,警察通常不願多事找手語翻譯,會立即放他離開,依據他的經驗,多數盤查都能蒙混過關,卻沒想到這次踢到鐵板,遇到認真的警察,他運氣相當差。
至於他為何觸犯性騷擾防制法?他說,大約4個月前,他在台中公園附近的一家KTV大門前乞討,見一陌生女子乳房很大,一時忍不住伸手抓捏對方乳房挨告,他確實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出庭傳票,卻因記錯到案日期而被通緝,警方於昨天(3日)將他解送台中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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