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前年在北市府舉辦的「聽障奧運會」中,為中華隊奪下金牌的郭嘉秘,先前不小心發生車禍受傷。郭嘉秘向肇事騎士求償660多萬元,其中還包含預期兩年內奪牌獎金420萬元。但法院最後駁回郭嘉秘預期獎金的請求,只判可獲得賠精神撫慰以及醫療費56萬元部分。全案可再上訴。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聽奧金牌得主郭嘉秘,前年底發生車禍受傷。車禍當時,郭嘉秘騎車行經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與杭州北路口時,因前方機車突然向右轉換車道,郭嘉秘來不及反應、煞車不及,機車直接撞了上去,人車倒地,郭嘉秘的右肩和左膝受傷。這場車禍,導致受傷的郭嘉秘須面臨復健治療,而這段期間,她無法再參加比賽,只能靠打零工維生。因此,郭嘉秘針對這段期間的所有損失,對這名不依規定就隨意變換車道的機車騎士,提出民事求償660多萬元。
法院審理期間,騎士強調,對於肇事責任,他願意負責,但郭嘉秘的求償金額太高,希望法院能減少賠償金。在醫療費和修車費用的部分,法官判准6萬多元,而在精神慰撫金部分,法官也判准50萬元。只不過,在比賽獎金部分,則被法院駁回,因為法官認為,運動賽事有高度不確定性,不能因為郭嘉秘先前奪牌,就認定以後也能奪牌。因此機車騎士,共須賠償郭嘉秘56萬多元。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