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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收據抄寫得潦潦草草有如鬼畫符
這名啞巴(右)抄寫員,以博同情方式,向騎士徵收50仙的一次性收費。
- 北馬 2011-06-16 18:16
(檳城16日訊)“鬼畫符”停車收據一張50仙,女啞巴博同情收取比市價高的停車費!
在吉靈萬山巴剎外的摩多停車費,原本每小時20仙,但一名相信是受聘的啞巴女子,把停車收據抄寫得潦潦草草有如鬼畫符後,再以博同情方式,向騎士徵收50仙的一次性收費。
在週四,兩名到吉靈萬山巴剎採訪節目的記者,揭發此起事件後馬上向檳島市議員林秀琴投訴。
林秀琴說,根據程序,停車位承包商必須依據當局所定下的收費制度收費,不可擅自收取一次性的收費。
“程序上,抄寫員必須向車主開出一張發票(Invois),車主付錢後需發出收據。抄寫員直接開出收據給公眾和收錢的做法,是比較罕見。”
她指出,有關收據並沒有檳島政局的蓋章,而且也看不懂內容寫些什麼,加上抄寫員並沒有穿上相關的反光外套以示辨認,因此她會通知當局執法組跟進這起案件。
一對自稱是負責當地看車工作的夫婦向記者指出,他們在吉靈萬山巴剎外收取停車費已有12年,每次都是收50仙。
“我們上面還有一位承包商,而我們是因為可憐啞巴女子,所以才會讓她做抄寫員。”
不過,他們也強調,抄寫員必需賺取超過20令吉承包停車的費用後,才有得賺,所以收入也不多。
他們認為記者理應看在啞巴女子的份上,不應追究那麼多,何況50仙是一次性收費,算起來很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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