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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駐大阪經濟文化辦事處派駐人員】
鳥取縣議會常任委員會於10月4日通過「手語條例」,明訂學校必需教授手語,以建立與需要以手語溝通的人士間相互傳達意識的無障礙環境。該法律案預定於10月8日縣議會大會中通過,並於通過後數日內實施。縣政府表示,鳥取縣係第一個制定要求縣民及鄉巿鎮機構推展手語相關法律案的縣巿。
依據該條例訂定宗旨,手語係具有獨自語言體系的文化產物,應建立可以容易使用手語的環境。縣政府計畫於學校推展手語教育、對各鄉巿鎮公所負責窗口業務的職員實施手語訓練講座等,編列相關經費2,200萬日圓(折合臺幣約662萬元)。
平井伸治知事表示,渠大學時代曾擔任過手語翻譯工作,2008年時曾於鳥取縣的未來施政展望中明列將手語列為語言。「全日本聾啞聯盟」曾於今年1月向縣政府請求制定相關法律案。另外北海道石狩巿公所研議於12月向議會提案;石川縣白山巿議會則於本年6月通過制定手語法律案的建議案。
「手語條例」於鳥取縣議會常任委員會通過當天,於現場傍聽的「全日本聾啞聯盟」理事西瀧憲彥表示,希望各縣巿能訂定手語條例,期待各地能自然而然的使用手語。
資料來源:2013年10月5日讀賣新聞
出處:讀賣新聞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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