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提醒觀眾朋友,要把您的荷包看緊了!因為明年元旦開始,將有許多交通新裁罰標準。同時北縣政府,也公布遊覽車管理新措施。3個月內,1千多輛老舊車召回總體檢。另外禁止12年以上遊覽車走山路,並規定車齡超過5年,不得擔任校外教學車輛。而三芝到陽明山的巴拉卡公路、烏來北107縣道、新莊青山路3個路段,也全面禁駛大客車。


交通部宣佈,1月1日開始,幼童未安置在安全椅上,加重處1500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而單獨留6歲以下兒童在車內,罰3000元。另外該過磅不過磅,1萬元罰鍰。該開大燈沒有開,1200以上3600以下罰鍰。


馬路上溜滑板車或直牌輪,處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在公告禁止設攤處,或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而主人讓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或有人在車道和安全島上散發廣告物,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第二篇
警政署明年起恢復重大違規隱匿性執法,並且首度以偵防車隨著車流巡邏,增加機動取締;未來民眾在高速公路上難免會遇到這些「藏於無形」的巡邏車,避免惡性違規才是自保之道。


根據警政署的規劃,明年起初步會有卅二輛偵防車(非一般黑白警車或高速公路上的紅白警車,外觀與一般轎車相同)上路執行隱匿性執法,這些偵防車都會配備攝錄影儀器;只要發現重大違規車輛,立即跟監錄影蒐證,且在舉證明確之後,一旦交通狀況許可也會攔車舉發。


不過雖是隱匿性執法,為了避免民眾混淆,卅二輛偵防車還是會在車身噴上「國道公路警察」的白字,且坐在車內執法的警察一律穿制服;如果必須攔車舉發,必須先鳴笛亮警示燈,接著再閃大燈示意,避免民眾誤以為是歹徒,反而加速違規,造成危險。


根據警方規劃,卅二輛偵防車未來會以夜間和凌晨為主要執法時段,因為這段時間嚴重超速和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的情況最多;尤其是一些載菜車、送貨車,常會有夜間趕路惡性違規肇事的案例。


警政署說,不管如何,偵防車未來將是國道警察取締惡性重大違規的利器,民眾上路只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惡性違規,就算偵防車在你身邊,也不必擔心。



將恢復之前可以在天橋上拍照或錄影舉證告發

超速 闖紅燈  超越停止線 違規左轉或右轉 任意變換車道 違規行駛汽車道或者公車道 諸如之類等等


請各位遵守交通規則 別再跟荷包過不去摟

 




明年元旦起,九項交通新法上路。在車道及交通島上散發廣告將開罰,三百元起跳;寵物若不看好而任其在道路亂跑又妨礙交通,飼主最高罰六百元。邵曉鈴車禍後,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擴大執法,元旦起針對高速公路任意變化車道、路肩超車等四項重大違規加強取締。


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七月生效,第一階段於七月實施,需要較長宣導期的九項違規行為列為第二階段,明年元旦施行。


交通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第二階段九項條文裁罰基準,重點是越晚繳款,罰越重。其中,貨車不依規定過磅、電動休閒車在道路行駛、在道路或交通島散發傳單、放任寵物在道路亂跑妨礙交通等四項屬新規定。以往處於模糊地帶的電動休閒車,如電動滑板車,明年元旦起正式納管,騎上馬路可罰款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


加重罰則部分也有四項,分別是汽車搭載幼童未安置在安全座椅,罰則由現行五百元提高為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六歲以下或需看護的兒童單獨留在車內,罰款加重三倍。


此外,邵曉鈴車禍後,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擴大執法,警政署決定自元旦起,展開全國同步大執法,高速公路目前擬擇定四類違規,加強取締。包括不依規定車道行駛、未保持安全距離、行駛路肩及任意變換車道等,都研議納入重點取締項目。警方並規畫擴大使用偵防車及錄影設備,機動在車陣中執法,不再靜態在路邊抓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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