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十五歲陳姓少年搶奪八歲小學生的手機和現金,被少年法庭收容審理,卻趁機落跑,法院核發「協尋書」;台北市警方到公園處理青少年鬥毆事件,意外查獲在場的陳姓少年,訝異地說:「你是通緝犯?」

陳姓少年是國三的中輟生,父母離異,爸爸目前坐監服刑,母親是瘖啞人士,和他少有接觸,也懶得管教兒子。陳姓少年平時混跡台北市萬華地區,在神壇當「八家將」:警方認為他的本性不壞,但「十五歲搶八歲」實在不像話。

去年十月,陳姓少年騎單車遊蕩,在西門町看到一名從安親班下課的小學生步行返家,手上拿著手機和皮包,陳衝上前搶奪後逃逸。被搶的小學生嚇得哭著回家找媽媽,母親撥打兒子手機,陳姓少年真的接聽,雙方開始「談判」。

這名母親質問「為何要搶我的小孩」,陳姓少年說「因為你孩子欠我錢」,手機是抵押品,開價三百元,要求母子贖回手機。當天深夜,少年和被害男童母親約在西門町交款,正巧員警巡邏經過,男童母親請警察協助,輕易逮到這名小搶匪。

陳姓少年被移送台北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考量他家庭狀況不健全,裁定收容至庇護所,不過沒待幾天,他就逃走。法官核發「同行書」,要求陳姓少年務必到庭,但仍不見蹤影,只好核發「協尋書」,要警方幫忙找人。

日前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指台北市一處公園有人鬥毆,前往解圍救出頭部受創的陳姓少年,已多天未洗澡,全身發臭。

陳姓少年一度不願表明身分,最後說出名字,警方清查發現他被法院通報協尋;他說:「我真的窮到沒錢吃飯,才會搶劫小學生。」


【2010-01-03/聯合報/A11版/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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