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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啟聰學校校方對於博愛堂被指定為市定古蹟有意見,拆掉的提字至今仍未恢復。
(記者吳幸樺攝)


2007年12月20日 星期四〔記者吳幸樺/台南報導〕台南啟聰學校博愛堂被指定為市定古蹟,但是校方不同意,研議提起行政訴願。文化觀光局表示,依據文資法,所有權人可以依法提訴願,但是只要審查程序合法,都經得起考驗。


此外,校方擅自拆除「博愛堂」和「振聾發聵」題字,至今仍未恢復,古蹟審查委員鄭道聰要求文化觀光局要強力執法,不能任由校方破壞古蹟。南聰則指出,校方已經找廠商要復原題字,但因工法特殊,目前還沒找到合適廠商。


台南啟聰學校表示,博愛堂的年限不久,而且校方另有開發計畫,將做為聽障生的實習商店,列入古蹟完全打亂校方腳步;校方也質疑古蹟暨歷史建築審查委員會中,委員潘元石曾在南聰任教,黃正彥的妻子也曾在學校任教過,兩人應該利益迴避,校方正在研議提出行政訴願。


文化觀光局古蹟維護課課長林韋旭表示,依法校方得以向市府提起訴願,市府也一定要受理,並檢驗行政程序有無瑕疵,只要程序合法,都經得起考驗。他也舉例表示,新竹市州立圖書館指定古蹟案,也曾經受理行政訴願,但因行政程序無瑕疵,最後訴願並未成立。


對於校方可能提出訴願,鄭道聰表示無法認同,這棟建物只有四十六年歷史,卻獲古蹟委員一致認同應該指定保存,就是因為其歷史意義與地位都有非凡價值,尤其是台南啟聰學校是全國特殊教育發祥地,只有這棟建物是唯一紀念物,校方應該懂得珍惜,也應尊重屬於大眾所有的文化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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