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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日 星期四〔記者侯千絹/綜合報導〕「我快瘋了!」一名遭男同學在學校廁所性侵近十次、向老師求助卻無下文的聽障女孩,面對「會不會睡不著?」等諮商問題,寫下無言的抗議。被害女學生家屬委託人本教育基金會上週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求償三百萬元。


同學施狼爪 受辱九個月


一名長相清秀的聽障女學生在南部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受教,九十四年九月清晨到校,遭同校男同學拉到廁所性侵,人高馬大的同學威脅她不得透露,否則要傷害她全家,導致女學生九個月內連續遭性侵近十次。


直到去年五月,女學生下體不適加上她吵著不願上學,母親察覺有異,帶女兒就醫,才讓整起事件曝光,家長無法接受學校的冷處理,轉向人本教育基金會求助處理。


曾二次求助 老師未回應


人本指出,學生曾二次寫字條向老師求助卻無下文,學生在校遭性侵時間長達九個月,學校卻說不知情,難辭其咎。另外,該校在校園硬體設施方面,也未針對身障學生需求,在廁所等死角裝設緊急求助鈴,以致被害女學生無法緊急求助;事後,校方甚至建議家長讓加害人與被害人結婚,這種性教育模式令人匪夷所思,校方事後也未持續對受害學生追蹤輔導。


人本指出,學生畢業不代表傷害結束,這起事件對女學生及母親烙下難以抹滅傷痕,女學生寫下「他害我」、「我很煩」、「我是不是很笨」等字條,字字都是難言的痛。


人本表示,加害人一審被判二年多的有期徒刑,雙方家長均不服提出上訴;不過,最近加害人的家屬寄出十萬元匯票,盼能善了,被害人媽媽立即退回,她說,辛苦養大的女兒受到如此傷害,「這種心痛你能理解嗎?」


這名被害女學生說,「學校曾說不要對人笑,笑就是代表喜歡對方」。人本質疑,學校這種性別教育的觀念顯然有所偏頗,被害學生甚至自責是自己太笨,這次聲請國家賠償是希望凸顯特殊學校的性別教育,強化校園的安全防護措施,讓類似悲歌不再。


學校表示,目前並未收到相關資料,對國賠一事不予置評,而且事涉學生的權益與隱私,不便對外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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