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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7日 07:27 來源:重慶晚報


承辦法官稱,通常情況下,聾啞嫌犯被抓後,在翻譯的幫助下,辦案人員能夠掌握到大量口供。但這個聾啞嫌犯,竟然沒有一個字的口供。


  法官介紹,今年3月17日下午4時許,市民王女士駕車在巴南區魚洞銅鑼灣中國郵政門口剛停下,一個年輕男子打開駕駛位的車門,把王女士往車外拽。王女士剛被拽出車門,副駕駛位的車門被另一男子打開,對方搶走1個黑色手提包,包內有現金1.2萬餘元及1部手機。


  兩男子迅速逃跑,交巡警立即展開追捕。搶包的嫌疑人潛入一個公共廁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趕來,將剛把包扔掉的嫌犯抓獲,在其身上搜出被搶財物。


  嫌犯是聾啞人,自始至終拒絕交代,檢方最後只能以無名氏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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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沉默的庭審


  承辦法官稱,一般刑事案的被告人,在法庭上都會為了爭取從寬從輕處理而說個不停。


  得知無名氏係聾啞人後,法院為他聘請了從事20年特殊教育的教師擔任翻譯,並指定代理律師為他辯護。但在庭上,只有法官、公訴人、辯護律師和翻譯在說話,這個嫌犯即使在翻譯的幫助下,也沒有任何表示。


  法官稱,他不但不談犯罪事實,連自己的姓名、籍貫、年齡等也一概不透露,這真是一場史上最沉默的庭審。


  根據骨齡鑒定量刑


  承辦法官稱,聾啞嫌犯不說身份並不重要,因為他是被抓現行。他的年齡必須查清楚,因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在量刑上有差別。民警也考慮到這點,對他做了骨齡鑒定,結論為19歲,這說明他是一個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該聾啞被告的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一審對他判刑8年。


  零口供是嫌犯被抓後拒不承認犯罪事實。昨天,巴南區法院公佈了一起比零口供案件還要離奇的案子。聾啞嫌犯夥同他人打劫女車主被抓後,即使通過翻譯也不說案情,連自己身份也不談,法院最終以“無名氏”對其宣判。


  巴南區法院分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袁銀華認為,在窮盡調查取證手段仍無法查證被告人姓名的情況下,只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被告以無名氏判決,符合刑事訴訟法以及司法解釋的規定,同時也可以節約司法資源,避免一些已經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案件,因為被告人身份問題無限期拖延,致使犯罪分子逃脫法律制裁。(首席記者 羅彬 通訊員 桂廣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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